- +1
昆明查获特大传销案:有人全家参与,新人被带到市政府参观
2017年5月14日,公安机关查获了一起先后涉案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的特大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国家产业的名号,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上课洗脑等,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发现重庆籍男子龙某及浙江籍男子高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自2014年6月份就开始分散聚集在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未名城小区、红庙寺花园小区、润城小区、金坤尚城小区等30余房间内非法开展传销活动。
该团伙打着“连锁”销售的旗号,实际并没有任何商品和实物,他们以邀约家属、亲戚、朋友、同事来昆投资“鲜花”、“中药”、“玉石”、“工程”为借口将家属、朋友等骗至昆明,后由各个体系负责人严格按照“发展新人”程序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洗脑,告诉新人很快就可以收回本金,同时,通过不断发展下线,随着层级的不断提高,还会有源源不断的获利,一直游说使其加入了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实行的方式就是传统的五级三阶制,入行至少购买一份份额(每份3800元),最多购买21份(69800元),21份升级成为业务主任,就有权发展下线,并从发展的下线所购买的份额里提取相应的提成,但每名业务员最多只能发展29名下线。该传销组织并采取主管负责制,以主管为中心分散居住在上述小区内,每间房居住6-7人,由主管在其上级的指挥下对其线下的业务员进行统一管理、学习、培训、发展下线、起居外出等。


由于在该案件中,存在夫妻二人,甚至整个家庭一起加入传销组织,而家里还有几岁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无人照顾这一情况,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抚养、教育,老人的赡养等实际问题,办案检察官决定对涉案母亲或者父亲一方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障未成年的孩子能有双亲一方的陪伴,和家中老人有所依靠,体现了检察官的人性化执法。

在提审过程中,他们大多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和朋友。
(原题为《西山:批捕一起打着国家产业之名,行敛财之实的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3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