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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部分重点区域实施全年禁猎
2017-08-10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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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禁止猎捕所有野生动物。禁猎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部分重点区域实施全年禁猎。根据《通知》,河北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防护林带,包括外环线两侧绿化带(含外环线调整线部分)、“三北”防护林带、沿海防护林带、铁路、高速公路、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防护林带及外侧1公里区域等全年禁猎。《通知》要求,河北省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划定各自的野生动物禁猎区,并向社会公布,依法查处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非法猎捕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所辖范围包含河北省各市、县、区及雄安新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进行猎捕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其中,湿地涉及重要渔业水域的,须遵守渔业部门关于禁渔区和禁渔期的相关规定。via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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