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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央财政拨付1.8亿元支持四川、新疆两地救灾工作
代睿/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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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9日,四川九寨沟、新疆精河两地分别发生7.0级和6.6级地震。为此,财政部、民政部9日向四川省安排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和凉山州普格县泥石流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支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8月10日,中央财政再次紧急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000万元,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00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00万元,由自治区和兵团统筹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救灾支出。
此外,8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为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国家发改委紧急安排四川省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用于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恢复建设。
(本文原题为《财政部:中央财政拨付1.8亿元支持四川、新疆两地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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