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防科工局总工程师:航天法草案初稿已基本完成
航天法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

8月30日,在第三届中国(国际)商业航天高峰论坛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总工程师田玉龙表示,(航天法论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已经基本完成航天法草案初稿,将(对)商业航天的支持、保障和保护,纳入到航天法的法律体系框架中。
田玉龙称,航天法论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后续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航天法立法工作。
8月30日,田玉龙还透露,国防科工局正在组织起草关于加快商业航天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规范和保护商业航天发展的重点领域的配套政策,会同国家军地有关部门优先要支持制定商业航天市场的准入标准、卫星数据资源共享、地面设施共用、商业卫星PPP的模式,加强发射许可管理,强化宇航产品安全监管,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商业航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避免商业航天发展的盲目性和非理性投资和产能过剩,推动我国商业航天健康有序发展。
田玉龙还表示,近期,国防科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特别是发改委、财政部,将召开商业航天政策座谈会,多方举力谋发展,加快推进民用卫星PPP模式、遥感卫星数据共享和商业航天发射服务试点项目。
据国防科工局网站,2015年11月26日,国防科工局在京组织召开航天法论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国航天法论证起草的框架思路、路线图,全面启动我国航天法论证起草工作。
国防科工局当时称,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航天大国向航天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中国的航天法,建立健全航天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国防科工局牵头组织开展航天法论证起草工作,成立了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等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航天法论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据国防科工局网站,1980年,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外空委成员,相继加入联合国《外空公约》等国际条约。国防科工局作为我国航天行业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办法,积极推动航天立法。2012年,航天立法研究工作启动。2013年,航天立法研究工作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及国务院2014年和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航天法立法工作进入国家立法计划。
2016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2016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明确,加快推进以航天法立法为核心的法制航天建设,研究制定空间数据与应用管理条例、宇航产品与技术出口管理条例等法规,完善航天发射项目许可管理、空间物体登记管理、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等法规,依法指导和规范各类航天活动,为航天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加强国际空间法研究,积极参与外空国际规则制定。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3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