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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谈国歌法:国歌应享与国旗、国徽同样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9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将激励所有中国人民唱响、唱好这首最庄严、最神圣的巍巍大国之歌。“国歌中有中国故事,国歌中有民族精神,为我们的国歌终于立法喝彩!”十年来坚持不懈呼吁国歌立法的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特别写下了这样的感慨,这也代表了众多为国歌立法鼓与呼的文艺界人士们的心声。
84个字,37小节,奏唱46秒
在长沙机场,即将返京的于海收到了令他十分激动的消息,国歌法于9月1日通过,“很多人立刻发微信和信息给我,我很激动也很感动,大家都很关心这个事情。”于海对记者说,“连续十年为国歌立法提案,是由于我的解放军军乐团工作性质和经历、感受所驱动。实际上,在指挥演奏国歌的近50年中,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都已渗透进我的生命。”
谈到执著为国歌立法奔走的原因,于海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它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实现国家富强的历史和精神,它铿锵有力的词曲是激励中华民族奋勇向前的强劲动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国歌却未得到普遍尊重和爱护,这与国歌的神圣尊严极不相符!”于海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歌与国旗和国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们的国歌理应享有与国旗、国徽同样的法律保护。然而遗憾的是,国旗法和国徽法都已实施20多年了,国歌法却一直没有确立。”
聂耳《义勇军进行曲》手稿。历史上,国歌经历了几次变动,乐谱版本不统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首先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国歌版本标准不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式出版的国歌曲谱版本十多种,却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曲谱,以至于在学校、机关、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合,在中外著名乐团的音乐会上、在重要集会活动上、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在国外欢迎我们国家领导人的庄严仪式上……人们经常会听到有明显错误的《义勇军进行曲》。”为此,于海仔细整理多年来积累的厚厚几大本简报、几大袋材料和几十个不同版本的国歌曲谱。多年来,他更是自费几十万元,把历史上所有版本的国歌录制了唱片、整理了乐谱,就是希望有机会贡献出来,能帮助人们正确奏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内涵。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46秒,这一点都不应该有错。”于海表示,解放军军乐团一直使用着最准确的国歌版本,此次通过的国歌法的第十条中特别写到“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演奏曲谱或者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就是强调了国歌歌词和曲谱版本的统一标准。
立法维护了国歌的尊严
在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制定了国旗法和国徽法,国歌法的制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国家标志制度,意义重大。一直以来,国歌奏唱使用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但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奏唱国歌不规范、参与者举止不得体等问题。这次通过的国歌法,针对实际中的突出问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其实,此前奏唱国歌的一些不严肃和不规范行为,一直令于海感到气愤和无奈,“比如在一些重要活动奏唱国歌时,有些人仍然在嬉笑打闹、交头接耳,不肃立,不致礼,毫无敬意;甚至在一些私人婚丧庆悼活动中、在一些商业营销活动中,有些人随意播放国歌,很不严肃;还有人用国歌做手机铃声、游戏背景音乐;更有一些人在公共场合胡乱改编,这都是肆意侮辱国歌的现象。”
国歌法第七条明确了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第八条明确了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第十五条还严肃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歌立法的提案我是从2014年两会开始提出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原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之前曾有提案——应在天安门广场国旗旗杆下的汉白玉护栏上贴出铜牌,刻上五线谱国歌词曲,并标识清楚“词作者田汉、曲作者聂耳”,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我的提案接办单位天安门广场管理局十分积极,但是由于国歌没有立法,没有法律依据而未能落实。”艾克拜尔·米吉提自2014年起开始,连续四年两会提案呼吁设立国歌法。今年两会之后,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他参加了关于国歌立法的座谈会,“现在,国歌法终于通过了,这是我国立法史上一件大事。”
和于海同为全国政协委员,并积极响应于海联名提案为国歌立法的中国影协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也是第一时间得知国歌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正式施行的消息。多年来一直关注著作权保护的王兴东表示,很高兴看到“田汉作词、聂耳作曲”明确写在了国歌法公布的统一版本的歌谱上,体现了作者的署名权。王兴东表示,《义勇军进行曲》是唯一写入《宪法》的文艺作品,此歌源自1935年上海电通公司出品的电影《风云儿女》,这是中国电影对国家的标志性贡献。历经82年的检验,全国各民族人民认同了这首代表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歌曲。为国歌立法意义重大,依法维护了《义勇军进行曲》的尊严。
理解国歌才能唱好国歌
国歌法第一条提出,国歌法是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第三条明确了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第五条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第十一条还提出,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于海谈到,很多人对国歌的历史和内涵知之甚少,“2012年,曾有某所大学在一次统考试题中,要求学生写出《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结果完全答对者仅有三分之一”。这让他十分忧心。于海认为,可以借国歌立法的机会,唤醒人们对于国歌的重视,引导大家更规范地唱奏国歌。“以前,国家的一些重要会议开幕都要奏国歌,2009年之后,一些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唱国歌。因为演唱更能让人体会国歌精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怀。”于海说,“唱国歌是为了激发爱国热情,不论唱得准不准,都应该积极去唱、努力学习准确奏唱。”
“理解国歌才能唱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为什么被选定为国歌?王兴东表示,词作者田汉、曲作者聂耳是在全民族抗战时期创作的这首经典爱国主义歌曲,号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反对外来侵略,发扬冒着敌人炮火前进的大无畏斗争精神,敲响居安思危的警钟,体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这首歌凝集全民族的心声和意志,在全国抗战时期,不仅成为中国人民反对侵略、争取民族独立的精神武器,传播于世,更成为世界反法西斯的战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首歌曲历经岁月检验,真实地体现了各民族人民的心声和国家的意志。电影《聂耳》和《国歌》中对国歌的形成都有所反映,王兴东建议,将这些与国歌相关的影片作为爱国主义影片给广大中小学生放映,并号召学习两位作者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为民族复兴、民族独立、民族强盛而创新奋斗。
“相信以国歌为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会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精神也将进一步得到弘扬。对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国梦起到助力作用。”艾克拜尔·米吉提兴奋地表示。“国歌精神的传承要靠青少年,可以让国歌教育以更容易接受的方式走近中小学生,作为传承中国精神、讲好中国故事的载体。”于海说。
(原题为《国歌法出台是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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