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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巴彦淖尔上榜

澎湃新闻记者 张沛瑶
2022-04-28 21:51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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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正式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据中国政府网4月28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

批复中提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为139.7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乌兰图克镇新民村、八一新道村,南至110国道、永济渠,西至城关镇远景村、干召庙镇民主村,北至G6京藏高速。

《批复》中要求,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河套灌区生态农牧业为主题,以硬质小麦和肉羊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全国生态农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领区、“一带一路”农牧业科技合作先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在黄河流域西北地区推动硬质小麦和肉羊创新发展、打造特色生态农牧产业集群、引领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批复》还要求,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依法依规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各项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要跟踪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严禁闲置浪费土地行为,切实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除了内蒙古巴彦淖尔,此次国务院还批复同意建设吉林长春、黑龙江佳木斯、河南周口、新疆昌吉共5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018年01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王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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