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四川一被拐女子36年后终回家乡见亲人: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马梦飞/封面新闻
2017-09-10 20:06
直击现场 >
字号

刘红瑞和姑姑抱在一起痛哭。  本文图片均为封面新闻 图

封面新闻9月10日消息,“谢谢!谢谢!谢谢你们...”9月8日下午1点30分,在四川省内江市高铁站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旅客,她就是从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远道而来的刘红瑞。刘红瑞是一个出生于内江的地道内江人,但距离她上一次站在内江的土地上已是36年前。5岁走失被拐到河南的刘红瑞今年已经41岁了,此次带着自己丈夫和小女儿再次踏上故土,情难自禁的她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

刘红瑞和丈夫(左)小女儿即将到达父母家里。

5岁赶场走失被拐至河南,36年间失去对家乡的一切记忆

“真的找到了吗?会不会弄错了?是真的吗?……”刘红瑞的家在内江东兴区双才镇,在回乡的车上,刘红瑞依然不敢相信真的找到了亲生父母,操着一口纯正河南话的她不停地询问着民警和志愿者,正所谓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这个离乡36年的女人对家乡和父母的记忆已经几近消失。

据内江市公安局打拐办主任罗兴树介绍,刘红瑞原名刘霞,在1981年的元旦节,时值5岁多的刘红瑞和几个孩子在亲戚的带领下前往内江市中区老城区逛街赶场,然后因为被气球吸引导致与大人走散,后再被人拐卖到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5岁的刘红瑞到了河南后,在成长中近乎失去了对家乡的所有记忆,甚至一度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河南人,而自己是内江人也是长大后通过邻居知道的,但对于家乡的记忆仅仅只是房屋后面有一片竹林而已,对亲生父母和亲戚好友几乎没有印象。就在这样的状况下,刘红瑞在河南一呆就是36年。

刘红瑞全家和内江打拐办主任罗兴树(后左一)合影

从懵懂幼女到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拥有一个美满家庭

刘红瑞的养父母是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养母是一个聋哑残疾人同时没有生育能力,所以抚养了刘红瑞,对她也很好,对养父来说也正是由于刘红瑞的来之不易,让养父做出了禁止刘红瑞上学的决定,“他养父应该是担心刘红瑞学了知识后离开他们。”罗兴树说。而据刘红瑞介绍,他的养父已经过世。

如今的刘红瑞已经41岁了,有一个爱他照顾他的丈夫以及两个懂事的孩子,大儿子20多岁在帮助父亲开大货车进行建筑工地的建材等物资运输,因为工作繁忙所以没有和母亲一起过来,而小女儿则只有4岁,此次和母亲一起踏上寻亲之旅。

“我的丈夫很好,他一直在支持我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要是没有他的支持,我可能也坚持不下来。”说起自己的丈夫,刘红瑞非常感激他,他就是她生活的最大依靠。“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妻子肯定找不到自己的家。”刘红瑞的丈夫也一直在感谢着民警,在婚后刘红瑞和丈夫也在打听家乡亲人的消息,但一直无果。

刘红瑞在内江双才镇的老家
刘红瑞和父亲母亲话家常

亲人相见惟有泪千行,姑姑坦言愧对哥哥一家

“刘霞:爸妈盼你36年,终于回家了”下午2点10分左右,刘红瑞到达了老家东兴区双才镇胡石村7组。在刘红瑞父母房子的周围围满了胡石村及周围乡村的村民,院子里挂着横幅,随着刘红瑞的走进,一阵剧烈的鞭炮声打破了这个小村的宁静,也预示着一个家庭的即将圆满。“妈妈、爸爸我好想你们啊...”刘红瑞的父母因为老迈行动不便所以听从民警的建议在家等候,但这时却再也忍不住36年的思念和愧疚,快速跑出来与刘红瑞抱在一起,痛苦流涕,嘴里不停念叨着“女儿我好想你!”,接着刘红瑞的大姐和两个弟弟也与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不已。

“到这一刻我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刘红瑞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对记者说道,“我们都不抱信心了,想到肯定找不到了,我们两口子再过几年看着也要入土了,真的感谢你们啊!”刘红瑞的母亲邱淑仙不停地对着志愿者和民警说着谢谢。

而在这群人里,还有一个人也是大哭不止,她就是刘红瑞的姑姑,也正是她带着刘红瑞去城里赶场,从而导致刘红瑞走失被拐。“这36年来,我的每天都是煎熬,我对不起我哥哥,我愧对他们啊,这么多年我都不好意思面对他们,现在孩子回来了,我终于可以放下了。”面对记者,刘红瑞的姑姑长长舒了一口气,虽然留着眼泪,但内心确实从未有过的喜悦和安宁。

“现在好了,找到了父母找到了家,以后会经常通电话,逢年过节也会回来看望父母。”因为在河南的家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所以刘红瑞表示只会在内江待上两三天就会回到河南,以后会经常回来看望父母。

(原题为《四川女子5岁被拐 36年后找到亲爹娘 已失去对家乡的一切记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