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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前印发,《预案》提出,在信息报送上,发生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办必须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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