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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江警方:三男子欲绑架有钱人先杀一人练胆,十年后被抓
9月8日,随着最后一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三天72小时连轴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千里追凶,远赴深圳、郴州等地,成功抓获十年前发生在草尾外河大堤上的一起命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案发
2007年9月25日10时17分,市公安局草尾派出所接报警称:在沅江市草尾镇胜天渡口方向的防洪大堤上面发现一台黑色小车内有人被杀。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案件侦查。
经查,被害人叶某星,男,汉族,沅江市人, 1976年生,住南县茅草街镇,系出租车司机,被害时驾驶吉利金刚黑色小轿车。叶某星被杀死在车内,身上的一台诺基亚1110型的银白色手机、一条男士圆桶型黄金项链(重约50克)、一个深咖啡色的钱包等钱物不见了。
立案
案发当日,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着手调查“9.25”叶某星被杀案。
经现场勘验,死者叶某星系他人扼颈、捂嘴等致机械性窒息、刀具刺击胸腹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专案组历时数个月侦查,案件没有取得突破。
然而,专案组一直在默默地努力。
叶某星年迈的父亲也多次到市公安局询问案件办理情况,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和理解。
受害人家属的悲痛如此深重,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如此迫切,这种悲痛和期望如巨石,始终压在局党委和专案组民警心上。
侦破
今年年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倜夫多次到刑警大队指导工作,要求刑警大队必须全力以赴侦破此案。市公安局政委鲁放军对接访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大案要案的侦办要专人专经费,加大侦办力度。
2017年8月,在省厅刑侦总队的大力支持和益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指挥下,“2007.9.25叶某星被杀害案”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万某军(男, 1977年生,沅江市南嘴镇人)等人。

9月6日18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某社区将犯罪嫌疑人万某军成功抓获。经突击审查,万某军交代了其涉嫌犯罪事实。
9月7日18时许,办案民警在益阳桃花里某夜宵店将周某芳(男, 1988年11月生,沅江市南咀镇人)抓获。

经缜密侦查,确定最后一名嫌疑人刘某(男, 1989年11月生,沅江市南嘴镇人)在郴州,9月8日凌晨5点,办案民警到达桂东县,经过近9个小时的蹲守,在桂东县沤江镇将刘某成功抓获。

三人对杀害叶某星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初步侦查,2006年,万某军、周某芳、刘某三人纠集在一起,万某军年龄最大,周某芳、刘某称其为“军哥”。苦于手头拮据,三人想搞点钱用,万某军提出通过绑架有钱人勒索家属这条路搞钱,其余两人同意,但认为自己胆子小了,要先练一下胆,于是三人商量,先找个人练练胆子。
2007年9月24日下午,万某军、周某芳、刘某三人租用受害人叶某星的车辆,将其骗到僻静无人处后将其残忍杀害,拿走了受害人的金项链等财物后仓皇出逃。
编后语
从办案民警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中得知,万某军、周某芳、刘某三人的作案动机很简单:练胆。练胆的目的:为绑架有钱人勒索钱财做准备。
为了自己过得潇洒,不是通过合法手段创造财富、创造机会,而是通过剥夺无辜生命获取钱财来达到个人目的,听起来令人匪夷所思,他们却做了,最终,十年仓皇出逃,十年如惊弓之鸟寝食难安。
他们的行为毁灭了他人家庭,继而也毁灭了自己及家庭。
在案发后的十年里,受害人叶某星60多岁的父亲,没有一天不是在丧子之痛的煎熬中度过,以泪洗面,3600多个日日夜夜,没有一天不是在等待着正义的结果到来。破案的那一天,叶父听到消息后,70多岁的他当场嚎啕大哭。他是如此的欣慰,虽然这一天来得有点迟。他一口一声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公安。
是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题为《猖狂至极,竟拿生命练胆;国法不容,铁警十年追凶(附抓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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