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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多名房东已被处罚,不希望你是下一个!

宿迁警方
2017-09-19 18: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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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房东们请注意!目前,出租房屋管理已经由宣传动员阶段进入检查查处阶段。我市已有多名房东因未及时登记备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月16日,项里派出所民警在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宿城区黄河新村一房屋系出租房屋。经检查,房屋内租住多人,部分人员没有身份证件并且房主没有签订租房协议。民警在前期宣传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时就多次提醒房主进行登记,房屋仍然未登记。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依法对房主孙某做出处罚。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及时进行了整改。

        9月17日,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大兴派出所民警在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兴街一家宾馆的老板陈某在未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据了解,陈某知悉公安机关要求对房屋出租信息进行备案,可是他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出租房屋。9月18日上午,大兴派出所对陈某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俺以为就是说说,就没放在心上,没想到公安机关会动真格呀。”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及时做出整改。他表示,以后一定认真听取要求,积极配合公安工作。

        警方提示:从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对房屋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如实登记备案的,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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