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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企业将污水偷排河道,被处15日行政拘留处罚

2017-09-20 10: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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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水泥拌合站偷偷将水泥泥浆排入河水中,致使河水受到污染,造成大量鱼类死亡,面对环保部门调查,水泥拌合站还试图掩盖其偷排污水的行径,最终在详实证据面前低下了头,水泥拌合站违法当事人被处15日行政拘留处罚。

从宝鸡市环保局渭滨分局了解到,涉事企业按照整改要求,重新修砌砖墙,加强沉淀池废水管理,同时在宝鸡石坝河入渭口以上300米水体景观段投放万尾鲤鱼苗,进行生态补偿恢复。

9月11日10时,宝鸡市环保局渭滨分局接到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反映宝鸡市体育馆附近的石坝河段有死鱼,河水呈灰白色。经调查发现在石坝河上游王家河村二组,江西井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鸡过境公路B-C19合同段拌合站清理沉淀池时挖出的水泥泥浆堆放于站内靠近王家河一侧,部分泥浆由铁皮围挡下面的缝隙流入王家河,污染了王家河水质,造成下游鱼类大量死亡。拌合站负责人承认安排挖掘机及工人,在当日早上9点半用水泵将沉淀池内泥浆水通过软管偷排到王家河,偷排时间半小时左右。

9月12日,宝鸡市环保局渭滨分局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对涉案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做出了限产和罚款的处罚,并要求对案发现场河道一侧恢复原有生态,对斜坡上的水泥浆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铁皮围挡,重新修砌砖墙,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沉淀池废水管理。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移交了案件,公安机关对涉案当事人给予了15日的行政拘留。

9月18日下午,涉事的江西井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鸡过境公路B-C19合同段拌合站按照宝鸡市环保局渭滨分局关于生态补偿恢复的整改要求,在石坝河入渭口以上300米水体景观段投放万尾鲤鱼苗。当天下午宝鸡市环保局渭滨分局、渭滨区住建局市政所的部分作人员和现场的数十名群众共同见证了整个投放过程。

目前,涉案单位已经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并积极开展整改,向河流投放鱼苗是恢复自然生态的一项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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