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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受贿百万房产,北京昌平政协原副主席张荣禄被判缓刑

杨琳/@北京青年报
2017-09-20 18:56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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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9月20日消息,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昌平区政协原副主席张荣禄涉嫌受贿一案做出了判决。张荣禄于去年10月被逮捕。公诉方指控,张荣禄于2006年夏天,利用担任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项某的请托,为其在昌平区销售环卫设备提供帮助。此后,张荣禄接受了项某出资117万元购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产,该房产位于朝阳区西大望路珠江帝景小区。

2008年,已经调任昌平区政协副主席职位的张荣禄,又通过时任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苏某,为项某代理的环卫设备在公开招标中提供帮助。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荣禄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张荣禄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赃款及违法所得,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近日判处张荣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本文原题为《11年前受贿百万房产一套 北京昌平政协原副主席张荣禄被判缓刑》)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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