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北京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引进优秀投资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9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北京率先行动的要求,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首都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月22日,《实施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9月16日正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
《实施方案》主要特点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保障和落实?
《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突出政府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为改革核心。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政府明确标准规范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探索以政策引导、企业承诺、监管约束为核心的承诺制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突出对标对表,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工作导向。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交易和自由竞争秩序,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坚持国际标准,在科技、人才、贸易、园区建设等多个领域与国际标准对接,进一步提升做事规则的国际化水平;以企业便利为出发点,为企业投资、贸易、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简化审批、下放权限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以国务院批复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为重大契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开放促进自身制度建设,推动占北京GDP比重80%以上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利企利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投资环境、贸易环境、生产经营环境、人才环境、法治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彰显“五个更加”。
(一)投资环境更加开放。以便利化为导向,围绕外商投资、民间资本、投资审批、商事服务程序简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革举措。在投资准入放开方面,纵深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根据国家和本市改革安排,加快放开部分竞争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在投资审批效率方面,制定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再压减50%的核准事项;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并逐步总结推广;完善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审批“一张网”。在商事服务方面,总结海淀区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程电子化试点范围,实现行政办理人员与企业申请人“零见面”;在“七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相关部门证表,实现涉企事项“多证合一”。

(三)生产经营环境更加良好。聚焦企业最关注的产业发展、创新环境、税费改革、供地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关改革措施。产业政策方面,分行业研究出台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编制重点产业功能区发展指数,进一步提高重点产业功能区投入产出效率;出台加大市级财政对各区个人所得税征收奖励力度的政策措施。科技创新方面,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转化,研究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完善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支持政策。降低成本方面,处理好企业反映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和残保金征收问题;完善企业自建自持办公用房的供地政策,试点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结合政府定价目录修订,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行业商(协)会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出台优化提升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总部经济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总部企业服务。


《实施方案》保障和落实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区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解读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建立市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成立专班,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整改,通过市区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快构建一个服务中心、一个服务网站、一个项目代码、一张服务卡片、一个信用平台、一套政府服务标准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在阳光运行中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原题为《<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发布》)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