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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已在连云港等四市试点“三线一单”划定

2017-09-27 11: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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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书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很高兴能与大家见面,并回答大家的问题,环评是环境保护源头预防的一项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着力转变环境管理方式和方法,制订印发了《“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评制度改革取得积极的进展。

一是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新修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6年9月1日实施,这是继《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环境保护立法的又一重大突破。前不久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是环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取消了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的前置审批,环评自身也不作为其他部门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约占环评审批数量50%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减轻了基层环保部门的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取消了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

三是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环保部分两次共下放了57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2015年以来全国有28个省级环保部门出台了新的环评审批目录。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项目环评分类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

近期我们重点推进了三项改革任务:

一是针对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难的问题,在宏观层面“划框子”,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以固化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空间准入和环境管理,在连云港,承德、鄂尔多斯、济南四个城市试点“三线一单”的划定,已经初步制订了“三线一单”编制的技术指南。

二是针对项目环评边界不清,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在项目环评领域“定规则”,推进技术导责体系重构,让环评回归本意。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修订。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准则、火电、制浆造纸、钢铁、水泥五项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关于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也在加紧推进。

三是针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查落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靶向定位”的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推进以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环评基础数据库、智慧环评监管平台这“一网一库一平台” 为重点的环评信息化建设。正在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实施方案。

总体来看目前环评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是明显的,相关的背景材料已经发给了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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