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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鄂尔多斯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鄂尔多斯市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决定:
于新芳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书记职务;
张占林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秘书长职务。
(原题为《于新芳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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