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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日报 | 荆州中院与市工商联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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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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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荆州日报》第二版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和工商联要充分发挥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联动协调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法院和工商联要构建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探索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和权益保护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释放双方联动协作效能,努力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建立联合调研走访机制,深入民营企业进行联合调研走访,分析研判民营企业涉法涉诉趋势,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咨询和司法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建立联合普法工作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企业维权、合同交易和融资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指引和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法官企业讲堂等专项法律培训,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人民法院和工商联还将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审理、执行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诉求,由工商联及时转法院处理,法院在办理过程中需启动行政程序或者履行法律程序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者结果。
此外,全市法院还将聘请民营企业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及时反映广大企业的司法需求,常态化宣传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协助解决民商事纠纷,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司法服务建言献策,进一步促进法院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推动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提升。
原标题:《荆州日报 | 荆州中院与市工商联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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