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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公积金新系统将于11月8日正式上线,未来有8大变化

2017-10-17 20: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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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结算标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更好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建设了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计划11月8日正式上线。

1、暂停办理窗口业务

为确保新老系统顺利切换,11月1日至7日,全市服务窗口暂停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11月8日恢复正常。

2、住房公积金窗口迁址

从2017年11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窗口搬迁至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3、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新系统上线,最大的变化是,原本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贷款,改为缴存职工向受托银行受理网点直接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贷款受理网点设置一览表

但是贷款发放、贷款归还等核心工作还是由公积金中心发起的,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指令作放款和扣收操作,每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

以前大家办贷款需要先跑管理中心,再跑银行,以后只要直接跑银行就行了。而且网点更多,办理速度也会加快不少。

为更好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借款职工务必按要求准备和带齐相关申请材料,并与共同借款(还款)人(仅限配偶与成年未婚子女)一同前往受托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4、改进提取业务方式

缴存职工可自主选择本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等6家银行的I类借记卡(含I类公积金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限时办理提取业务

住建部规定,住房公积金资金划拨须统一使用住建部和人民银行资金结算平台。因人民银行资金结算系统开放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7:00,新系统上线后,非此时段内全市停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含网上和银行直连自助式提取业务)。

6、实行按月冲减业务

新系统上线后,停止借款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转账提取,改为按月冲减业务。好处在于,取消了公积金账户余额须留存6个月余额以及需要自己先自还款2个月的前置条件,将申请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新系统上线前已经办妥按月转账提取业务的,由公积金中心直接转换成按月冲减业务方式。

7、单位网上申报业务

开发建设新的网上业务大厅,统一采用浙江CA法人数字认证系统,原建行网银认证系统停止使用。缴存单位年度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以及单位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等业务均由单位经办人在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申报办理。

8、规范设置缴存比例

正常情况下,全市各缴存单位须统一按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济状况较差,按12%比例缴交确有困难的单位,可选择按5%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供稿:郭瑜佳

审核:蒋柔刚

责任编辑:赵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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