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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需保护 以狗换鹰触刑法
2017-10-23 16: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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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身边事# 野生动物资源既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财富,也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特殊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经批准。近日,江阴一市民王某却用自己的德国牧羊犬换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耳鸢,触犯刑法获罪。via@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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