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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这五年(五) | 缓解人案矛盾 我们推进多元……

2017-10-24 09: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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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法院响应党的号召,顺应时代潮流,在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牵引,努力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将陆续推出《江苏法院这五年》系列报道,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法院的工作成就和创新成果,敬请关注。

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江苏高院近日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正式下发全省法院。

《意见》共7个方面56条,要求当简则简,该繁则繁,畅通“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办案通道。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改革分案机制、建立速裁程序、强化专业化审理等,辅之信息化手段,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办案机制的分流调解速裁模式,畅通“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程序与机制通道。

“近年来,江苏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长期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已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225634件,同比增长13.89%,其中新收875223件,同比增长12.16%。当前,案多人少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江苏法院审判效率和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源头性问题。”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介绍,通过《意见》的下发实施,全省法院将努力把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效率双提高上,体现在司法资源科学配置上,体现在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缓解上,体现在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上。

今年以来,江苏高院党组专题研究和部署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并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把手”亲自分管、亲自主抓,统筹协调人、财、物等资源,集中优势力量迅速落实相关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无锡法院立足诉讼领域的“点”与“面”,多方位拓展速裁范围。除了在民商事审判领域重点推进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外,还积极向其他领域拓展,着力实现速裁工作由点到面全覆盖。在刑事审判领域。今年6月,中院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轻微刑事案件一律适用速裁程序、一律当庭宣判。江阴法院采用要素式审判等方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每个案件庭审时间5至10分钟,平均审理期限保持在13天以内。在执行领域。滨湖法院探索建立“1+1+2+2”执行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为办案核心,1名法官助理为实施主体,2名书记员、2名法警作为辅助和强制保障力量,对简易案件集中办理、团队合作,快速执行,大幅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

盐城法院着力实现精准分流。在立案阶段实行细致甄别,立案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案件繁简程度,由立案庭负责人审核把关或由立案庭和业务庭会商沟通后实施分流。审判阶段实行精确分流,各审执部门根据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流,将简单案件分配至业务部门内设的简案审执团队,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分配至专业审执团队,由院、庭长承办。今年1至7月,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35807件,占结案总数的58.31%。在科学分流的基础上,根据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拓展速裁适用范围,如针对部分标的较大的金融借款、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案件案情简单、类型化特征明显的实际,指定速裁机构进行审理,避免简案繁审。

泰州兴化法院调整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以此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法院所属的4个人民法庭分别与多个乡镇签订“庭镇共建”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要求法官走出法庭大门,积极参与、指导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帮助提高基层民调组织工作能力,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今年4月份,兴化法院西鲍法庭的法官及时参与一起涉及上千亩水面、数百位农民的水产养殖承包纠纷,纠纷妥善得以化解。兴化地处里下河,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业较为发达,但这些行业也成为矛盾易发多发领域。为此,法院设立了“水上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等特色专业法庭,推进“快速办、灵活办、就地办、联动办”等措施,实现专业纠纷专人审、专业矛盾专人解的格局。几个特色法庭1至6月共计参与化解了158件纠纷。

繁简分流分层解纷,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快车道”。全省法院围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非法集资、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等群体性涉诉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民团体、基层组织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调处工作。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派驻人民调解员3828人,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途径理性表达诉求。针对物业、保险、道路交通、劳动争议、互联网金融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庭,合理有序分流民事案件,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淮安洪泽区法院整合“三员”解纷队伍,在全区各村居聘任司法协理员,并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有效整合村(居)人民调解员、社会治理网格员力量,实现挂钩法官与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社会治理网格员“三员”融合、优势互补。人民调解员专司调处民间纠纷职能,司法协理员、社会治理网格员及时提供人员、财产讯息以及纠纷发生背景资料。挂钩法官通过下基层察民情、接地气、拜群众为师,深入了解乡风民俗,与“三员”通力协作,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苏州吴中区法院在本区域未设人民法庭的街道、乡镇和纠纷多发的村(社区)先后建立14个巡回审判点,在巡回审判点上兼设特约调解点与诉讼服务点,各点由基层提供调解室、审判法庭和法官工作室。由院调委会与各巡回审判点挂钩,与各点上的特约人民调解员保持联络,选派业务骨干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队伍,通过个案指导、开展培训、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法院连续七年开展“阳光司法到街镇”听审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及基层干群旁听庭审,拓展司法引导教育影响力。

“让他三尺又何妨,更何况你一块地换一块地,没吃啥亏”,连云港赣榆法院城头法庭兴河审务工作站内,因相邻权产生的纠纷李甲和李乙坐在两边,“乡贤”调解员陈兆波讲着农村的“老理儿”居中说和。

今年3月,城头法庭在兴河村设立首家审务工作站,经村民选举、党委任命,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当地“乡贤”被聘为调解员入站做调解工作,退休教师陈兆波是首批入选“乡贤”。

城头法庭定期召集“乡贤”调解员到站点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情理法”的融合让“乡贤”做调解工作更有力度。法官定期驻站巡回办案,与“乡贤”调解员诉调对接,实现简单案件速调,复杂案件有效转诉。目前,城头法庭在辖区村镇设立了8家审务工作站,共计诉前调解案件69件,巡回审判19件。

今年8月,周继业一行到连云港市赣榆区开展“大走访”活动,他走访了赣榆区法院城头法庭兴河“乡贤”审务工作站,对赣榆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乡村一线设立审务工作站,借助“乡贤”民间调解力量,将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一线的创新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设立乡贤审务站,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形式。要创新工作思路,深入研究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程序和方式方法,将案件繁简分流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序衔接,科学调配审判资源和社会资源,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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