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实施分类监管改革
年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搭建的物流平台成功完成成飞公司首票60099.14公斤,3000万元的分类监管货物,得到成飞公司肯定,并表示增加仓库租赁面积。截止8月底,根据分类监管业务需求扩大仓库改造面积,完成保税仓库改造总面积1000平方米,成飞公司分类监管仓库租赁面积增加至540平方米,完成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业务进出区总货重210.21吨(进区131.38吨,出区78.83吨),进出区总货值约1.89亿元人民币(进区1.09亿元人民币,出区0.8亿元人民币)。

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从前,海关总署规定综合保税区内只允许开展保税货物仓储业务,不允许开展非保税货物仓储业务,限制了综合保税区内仓储业务范围,给区内仓储企业带来额外的物流成本和仓储成本,也不利于综合保税区内仓储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资源整合优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日益重视开发中国市场,一些跨国公司将亚太分拨中心、营运中心等地区总部积极落户国内,希望能立足综合保税区内,同时服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鉴于此,为提高保税仓库的利用率,盘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仓储资源,拓展企业经营范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借建设自贸试验区契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做法,推动综合保税区海关实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新模式,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流程,突破监管制度的限制,采取非保税货物与保税货物“同仓共管”模式,区域内保税仓储企业可同时经营保税和非保税业务,不仅解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仓储空间闲置的问题,而且拓展了企业经营范围,增强经营灵活性,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桥梁作用,促进区域内企业健康发展。

未来,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加强宣传力度。结合综保区政策优势,积极向企业宣传“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有关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优势,增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活力,帮助企业有效拓展业务类型,培育国际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提升增值服务能力,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更好地对接国内外市场,促进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并不断完善软硬件升级改造,增强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同仓共管”功能,帮助企业建立“一个仓库、一个系统、一套设备、一套人员”的运营新模式,支持不同状态货物的一体化动作模式,吸引更多外贸企业进区发展。积极推动海关开展监管模式改革,也进一步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配送功能,提高通关效率,实现内外贸灵活经营、运营效能地提升。
(来源: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