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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失踪未到24小时,警方到底会不会受理?

忻州随手拍
2017-11-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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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失踪未满24(48)小时,报警也没用,警方不会受理”,这一说法在网上广泛流传,甚至在某热播网剧中也有出现昨日,江苏省公安厅召开现场执法标准发布会,就该问题给出“标准答案”:

1,人员失踪警情处置现场执法标准中明确,有警必接,对人员失踪的求助或报警,各级公安机关应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诿;

2,有警必查,失踪地点不明或不在本辖区的,受理公安机关应当开展初步调查,查明失踪地或根据报警人陈述的失踪地移送管辖公安机关;

3,失踪地无法确定的,由失踪人员最后居住地派出所负责查找,相关情况及时告知报警人;

4,对于一些情况可疑、可能遭到违法犯罪侵害或处于危险状况的,无论失踪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接警单位都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组织紧急处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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