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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的不是针对性别的暴力,而是滥用的权力

2022-06-12 12: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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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每12分钟就有一名女性遭到性骚扰。有女性主义学者提出,强奸是男性对女性的权力主张。引发这一观念转变的标志性事件是1975年苏珊·布朗米勒出版著作《违背我们的意愿》,书中试图将强奸重新定义为一个政治问题,即父权制厌女症的体现和实现工具。

约翰·穆勒的《女性的屈从地位》可以解释这个问题。

《女性的屈从地位》一书出版于1869年,是男性作家就妇女权益问题撰写的最早著作之一。穆勒在其中倡导性别平等,认为“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就是错误的,并且已经成为了阻挠人类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也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他是19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对社会理论、政治理论和政治经济学都做出了广泛的贡献。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中称他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讲英语的哲学家”。

穆勒是最早的支持性别平等的男性之一。他的作品《女性的屈从地位》一书出版于1869年,是男性作家就妇女权益问题撰写的最早著作之一。他本人也是继亨利·亨特之后第二位呼吁妇女应当享有选举权的英国国会议员。

作品的一开始,穆勒就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规范两性间社会关系的原则——即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就是错误的,并且已经成为了阻挠人类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

全书用四章、四个角度诠释这个观点

第一章:不承认任何一方无权力,也不承认任何一方有特权。穆勒先分析了女性现状的原因。男性将生理优势转化为法律权力,被迫服从的人从一开始就被绑缚在法律之下,也就是说,在法律诞生之初就认同了已存的男女关系。所以说,法律的制定对于男女关系实质上并无太大积极作用。

第二章:婚姻法的问题与女性命运。这一章之中讨论了婚姻法。在穆勒看来,丈夫通过婚姻法掌握对于妻子的操控权,尤其是财产权的操控。为了得出“她的一切都是他的”,夫妻二人被称为“法律上的一个人”,但是这却推不出“他的一切是她的”。而且,妻子的待遇甚至不比奴隶,因为很少有“时时刻刻的奴隶”。

第三章:接纳妇女进入迄今为男人独占的一切职务和职业 穆勒在这一章提到,为了保护男人的独有利益,即便是最蠢笨的男性也可以获得那些妇女无法获得工作和地位——哪怕她们实际上比他们要合适的多。女性应该有权利进入公共领域,穆勒在这里首先提到了选举权。

第四章:妇女地位改变后的社会境况 穆勒在这一章详细论证了一旦妇女的地位有所改变,社会将会取得长足的发展。

很难想象,这是一百多年前男性政治家所提出的言论,其中谈到的现象,在今天依然发生。放在今天的事件上,男性认为女性并不存在自主权,加之一些影视对性别暴力的美化,塑造出男性对女性有处置权的现象,甚至认为,女性只是一件物品,可以用任何语言或肢体动作加以控制、羞辱。在这种权力悬殊下,女性需要为自己辩解,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需要时刻不得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可怕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便是滥用的权力和无奈的屈服。

内容节选

1.

规范两性间社会关系的原则——即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就是错误的,并且已经成为了阻挠人类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种种缘由使得关于两性社会关系的观点,成为了所有墨守成规的观念中最强烈也最根深蒂固的一种。

在两性关系上,庄稼汉行使的或即将行使的权力,同最尊贵的王公贵族并没有区别。人们在这件事上对权力的渴求最为强烈,因为每个热衷于此的人都想把这种权力凌驾于与他最亲近、和他一起生活、同他有着最多共同利害关系的人之上,凌驾于不服从其权威、并且最经常可能会干预他个人选择的人之上。如果说,在其他特定的事例中,权力明显地只建于暴力之上,得不到多少支持,而要解决那些问题已经是如此缓慢、如此困难。那么,要解决我们今天的两性关系问题,则势必会更加耗时,更加艰难。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特权和强权,是用铆钉紧紧地钉在从属者的脖子之上的,那就是两性之间的奴役。

历史的进程和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非但不支持权力不平等的制度,而且是持强烈反对态度的。迄今为止,人类进步的全部过程,现代趋势的总体潮流,正是这个论点的最好证明。旧时的遗俗与未来的发展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注定要消亡的。

女性所谓的天性明显地是人为干预的结果,是一方强制压迫,而另一些方受到非自然的引导和刺激所产生的结果。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没有另外一种从属者像女人一样,性格因为与主人之间的关系而被完全地扭曲,直至违背天性。自我克制是现代社会视角下女性的理想性格。今后的男人则应该比现在更加无私,更加富于自我牺牲精神。因为社会不会再教导他们去崇拜自己的个人意志,仿佛那是应当凌驾于其他理性生物之上的伟大法律一般。

唯一能够真正培养起高尚道德情操的地方,只能是人人平等的社会。

在蒙昧无知的社会里,肤色、种族、宗教,或者在被征服的国家里还有国籍,这些对男人意味着什么,性别就对所有女性有着相同的含义。加诸在他们同类的任何人身上的每一道枷锁(他们需要对由此引发的任何邪恶负责),都在榨干人类幸福的源泉。这些枷锁将个人与那些让生命熠熠生辉的事业剥离开来,令整个人类在不知不觉中黯然失色。

2.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的支配方式,就在于它并不是暴力的控制。女性自愿地接受了这种统治。她们没有抱怨,反而参与其中。在一开始的时候,绝大多数的女性是不接受这种统治的。自从女性能够通过写作(这是社会允许女性进行的唯一的宣传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以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对她们所处的的社会现状提出了抗议。最近,以公众所熟知的杰出女性为首,数以千计的女性向议会请愿,要求承认女性的议会选举权。女性要求与男性平等地享有在同样的知识领域接受切实教育的权利,这种呼声越来越高,并且很有可能取得成功。与此同时,她们还要求进入迄今仍对她们关闭的职业领域和专业范畴,这种需求也与日俱增。不同于美国,在英国,并没有定期集会,也没有一个有组织的政党来倡导女权。只有一些由女性组织管理的活跃会社,在争取获得参政权这个有限的目标。而这并不仅仅发生在英美两国。女性已经开始或多或少地集体抗议她们的劳动条件太差。同样的情形在法国、意大利、瑞士和俄罗斯都有发生。没有人能知道还有多少女人默默地怀抱着类似的渴望,但是有充分的迹象表明,如果不是被全力教导要克制自己的欲望,而不是像男性那样被教导要竭尽全力实现理想,那该会有多少女性怀揣梦想一展才华。我们应该记住,没有任何一个被奴役的阶级是从反抗伊始就要求一蹴而就地实现完全自由的。当西蒙·德孟福尔召集平民代表第一次出席国会时,他们可曾有谁梦想过,要求直接选举产生的下议院重组内阁,直接对国王发号施令吗?即使是最狂热的野心家,彼时彼刻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贵族已经拥有了这些政治主张,而平民除了免除苛捐杂税、免受官员压迫之外,并没有其他要求。那些身处源远流长的权力统治之下的人们,他们的反抗绝不是从抱怨权力本身开始,而是始于反抗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压迫。这是政治上的真理。女性从来不想要抱怨丈夫的虐待,因为抱怨只会使她们所遭受的虐待更严重更频繁。这就是既想要保持权力、又想要保护女性免受虐待的一切尝试都不可能成功的原因。一个人(除非是孩子)从法律上证明他受了伤,却要他回到对他造成伤害的罪犯权力管辖之下。这样的事情在其他情况下是不可能出现的。因此,即使身体受到极端的长期虐待,妻子们也几乎不敢使用为保护她们而制定的法律。如果她们出于一时义愤或由于邻里干预这样做了,事后她们也会竭尽全力地掩饰真相,并请求免除她们暴君般的丈夫应得的惩罚。

种种社会和自然的因素相结合,使得女性不大可能团结起来,集体反抗男人的强权。她们所处的情况,与其他所有受压迫的阶级都不同。她们的主人所要求的,比单纯的服务要多得多。男人并不仅仅需要女人顺从,他们还想得到她们的感情。除了最残忍的禽兽之外,所有男人都希望同他们最亲密结合的女人,不是一个被强迫的奴隶,而是一个心甘情愿的婢女;她不仅仅是一个奴仆,同时也是他宠爱的对象。为此,男人们采用一切办法来奴役女人的思想。其他的主人使奴隶保持顺从的法宝,是奴隶的畏惧——或是对主人本人的畏惧,或是对宗教的畏惧。而女性的主人,想要的却不仅仅是顺从。因而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地通过教育的潜移默化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所有女性从儿时起就被灌输一种观念,即她们最理想的性格是与男人的理想性格截然相反的:她们不应该有自己的意志,也无法自我约束,她们只能屈从于男性,将控制权交予他人。一切的道德都告诉她们,女人天性多愁善感,她们的责任就是为别人而活。她们应当完全克己,生活应该完全围绕着她们所爱的人,除此之外别无他想。而她们所爱的人,则是指那些她们所能拥有的人——与她们结合的男人,或是构成她们同男人之间额外的、不可消除纽带的孩子。当我们把三者合在一起考虑:第一,异性之间天然具有吸引力;第二,妻子绝对地依靠丈夫,她的每一点获益和享受,都不是源自丈夫的馈赠,就是取决于丈夫的意愿;最后,女性主要的个人追求和社会志向一般只能通过她的丈夫来实现和达成。如果以上种种还未能使对男性的吸引力成为女性教育和性格培养的重中之重,那才是咄咄怪事。一旦取得了这种左右女性思想的重要武器,自私的本能就使男人开始最大限度地利用它,来达到使女性屈从的目的。男性向她们展示,温顺、服从、将一切个人意志交到男人手中,乃是性吸引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标题:《我们看到的不是针对性别的暴力,而是滥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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