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规定,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宁波日报)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