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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4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詹肇成、刘勋被控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詹肇成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刘勋无罪。宣判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至10时12分结束。
被告人詹肇成和刘勋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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