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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并审查起诉的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顾逖泉,日前,法院一审判决顾逖泉受贿534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贪污5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原题为《顾逖泉受贿534万元贪污5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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