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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专挑选并线车“碰瓷”,在3年时间里制造了300余起交通事故,最多一天早中晚连撞3次,他还会特意找公交车和出租车去撞。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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