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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贵州公立医院这样做!
来源:多彩贵州网
记者:胡楠赟
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疗风险与保险研究分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医疗风险管理论坛”现场
医疗责任保险是卫计委行政部门整合保险经济公司(保险专业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专业服务,保险经济公司为投保医疗机构提供保险及医疗风险培训、向卫计委行政部门提交有关工作报告,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实施主体)负责出具保单、按照保险合同提供的出险理赔服务。
医疗责任保险能够有效转移医疗风险,提高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管理,同时有助于正视医疗风险,积极担责,还能够依据责任及时给以患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化解矛盾。
一旦遇到医疗纠纷事件,保险机构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告知患方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院方梳理诊疗中的不满意度,平缓患方情绪,快速评估诊疗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和纠纷中责任的大小,确定有责无责,并根据担责大小初步确定赔偿标准。如果赔偿协议达成,保险机构将以预赔款形式及时兑现协议中给予患方的经济补偿。
早在2015年12月,贵州省卫计委就印发了《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采取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措施,在《方案(试行)》第一年就实现了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公立医疗机构100%参保,贵州省通过保险机制处理了全省884件纠纷中的760件,完成理赔金额共计5402万元,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
2017年,贵州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续保,民营医疗机构呈“井喷式”投保,贵州医疗纠纷调解和保险理赔互为补充等的局面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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