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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敲打”城商行,剑指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等乱象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
2017-11-28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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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在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指出,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一员,城商行群体一直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城商行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这里面既有应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自身局限做出的市场选择,也存在脱实向虚、期限错配、杠杆叠加、风险不断扩大等一系列问题。城商行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尤其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

王兆星在“敲打”城商行时称,银行业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表示,要充分认识到,治乱象防风险是长期的工作任务,强监管将是今后工作的主基调,既要关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普遍性风险,也要重视代理风险、洗钱风险等可能忽视的风险。

关注公司治理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城商行资产规模接近31万亿元。城商行已成为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

在本届城商行年会上,王兆星重点谈了城商行的公司治理问题。强化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做好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客观地讲,城商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问题是相对比较突出的。从有的风险事件和案件来看,个别城商行公司治理有严重缺陷,尤其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以往被高速增长所掩盖的问题水落石出。这既是一些金融乱象和金融风险的根源所在,也是制约部分城商行进一步转型升级的短板和软肋,还是影响城商行群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有效的银行公司治理不能是简单追求利润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应是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的“共同治理”,既做到防范内部人控制,也要防止一股独大、外部人不当干预。

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

王兆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公司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委在“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强化“两会一层”的履职能力。城商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承担起管控风险的首要职责,充分把握银行业务模式、业务结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不断改进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提升内审覆盖面及其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对董监事的履职评价体系,及时淘汰不具备履职能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董事、监事

三是强化股权管理。城商行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能带来协同效应的战略性股东,也欢迎依法合规的财务投资

强调风险意识底线思维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金融运行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一些问题仍很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风险尚处在易发高发期,决不能掉以轻心。”王兆星要求,城商行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尤其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与金融机构的高杠杆,增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最具威胁、最易引发系统性区域风险的风险。中小银行要切实做好压力测试,做好应急预案,加强操作性演练。

其次,交叉金融业务迅速扩张,交易链条拉长增加了风险管控难度。近年来城商行开展的一些资管类业务,有的已经突破了地域和行业的限制,也突破了宏观调控政策和审慎监管规则,部分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过剩产能等行业,实质性风险还是很大,有些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

此外,城商行法人治理和风险管控滞后,形成了很多显性或隐性的金融风险。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个别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在城商行屡屡发生,这些都给我们敲了警钟

曹宇指出,城商行、民营银行要有危机感,要认识到外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发展空间不断压缩,要认识到自身核心竞争力存在短板,持续发展后劲有待提升;要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探索与自身能力同步、与时代同步的发展模式,正确把握好取和舍的问题、大和小的问题、快和慢的问题等。

治乱象防风险

王兆星透露,接下来,银行业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目前行政处罚金额已刷新千万元的纪录,未来亿元级的处罚也可能会有。

今年以来,银监会开展的“三三四十”排查和整治工作,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9月末,银行同业资产、同业负债、同业理财等均比年初有大幅下降。其中,同业理财的降幅达32.3%。

曹宇指出,城商行要充分认识到,治乱象防风险是长期的工作任务,强监管将是今后工作的主基调,既要关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普遍性风险,也要重视代理风险、洗钱风险等可能忽视的风险。城商行、民营银行一定要有信心,把握住利用金融科技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通过金融科技促发展、防风险、推动融合。

本届城商行年会期间,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发起“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倡议”。

一是全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一切经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对供给侧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始终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鲜明市场定位,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全力增强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方位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深入落实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各类金融风险排查力度;持续营造合规文化,持续提升在经济转型期的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全力落实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持续加强党对银行工作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和企业制度体系;切实依靠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能力和自身稳健发展能力。(原题为《“敲打”城商行 银监会:强监管是今后主基调》)

附王兆星同志在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的讲话讲话全文:

这次年会是在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会议。十九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的基本方略、奋斗目标、战略安排和工作布局,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是金融系统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奋斗方向。城商行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新时代做好金融工作的政治站位和历史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回归本源、突出主业,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发展。

一、新时期、新形势、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主要指标都好于预期,今年前三季度GDP实现了6.9%的增长,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属于高速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动能不断形成,积极因素不断积累。从体制机制看,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十八大以来已经推出了1500多项改革措施,简政放权和商事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从经济结构看,服务业占GDP比重已超过50%,这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可喜成绩。制造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标志的新产业革命、数字经济等蓬勃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和新动力。从地区发展看,中西部增速逐步提高,“东高西慢”的局面有所改观,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从发展趋势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城商行要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把握机遇,奋发有为,在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发挥更好作用。

过去五年,银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各项改革取得丰硕成果。作为银行业的重要一员,城商行群体在过去一个时期也获得了快速发展。城商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逐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转型发展,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已成为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称之为一支生力军。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134家城商行总资产达到30.5万亿元,比五年前增长166.9%,在银行业中占比达到12.7%,较五年前上升了3.7个百分点。从整体看,城商行已经成为银行体系的重要部分,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全国39家上市商业银行中,有16家是城商行。机构网点数1.6万个,较五年前翻了一番,其中县域机构覆盖率已超过65%,扎根地方、扎根基层的布局基本形成。值得一提的是,城商行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达到44.1%,较五年前上升了8.26个百分点,134家城商行中有77家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50%,在支持地方经济、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已经开始发挥主力军作用。

今年以来,城商行在监管引领下,加快推进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扎实开展各类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指标企稳好转,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防范金融风险和治理金融乱象初见成效。截至2017年9月末,城商行各项贷款11.7万亿元,占总资产38.2%,连续三个季度保持上升。同业资产、同业负债、同业理财等业务余额均较年初下降,资金脱实向虚现象得到一定遏制。城商行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金融运行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一些问题仍很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风险尚处在易发高发期,决不能掉以轻心。城商行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这里面有应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自身局限做出的市场选择,但也存在脱实向虚、期限错配、杠杆叠加、风险不断扩大等一系列问题。城商行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尤其重视下面几个现象。一是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与金融机构的高杠杆趋势,加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也抬升了系统性风险。一些城商行资产配置期限过长,导致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积累。二是交叉金融业务迅速扩张,交易链条拉长加大了风险管控难度。近年来开展的一些资管类业务,有的已经突破了地域、行业限制,也突破了宏观调控政策和审慎监管规则,部分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领域,有些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三是城商行法人治理和风险管控滞后,形成了很多显性或隐性的金融风险。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个别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在城商行屡屡发生,这些都给我们敲了警钟。

我们必须看到,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新的金融发展和风险形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加快回归本源、更加专注主业,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接下来,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最近,银监会对十几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和风险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严厉处罚,处罚的目的是警示、提示,希望大家更加自觉地加强公司治理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做好功课,强身健体。

二、新时期、新征程、新作为

做好新时期金融工作,首要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方向正确,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城商行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辩证关系,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银行自身的安全健康发展。

(一)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中国银行业过去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不可能存在金融“风景这边独好”的情况。城商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要把为地方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业务本地化,下沉服务重心,推进普惠金融,全力以赴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积极支持重点战略重点领域。城商行要根据自己的优势和业务结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各项国家战略。积极参与打造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将信贷资源更多地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创新创业企业倾斜,支持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坚持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强化对高负债企业、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约束,着力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占用大量金融资源问题。

第二,要持续强化小微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是城商行的主要客户群,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大有作为的发展空间。城商行要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等根本症结,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合理制定服务价格,积极主动减费让利,争取把“小客户”做成“大市场”。这几年,城商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作出了很多探索,也形成了很多更科学、风险更可控的经验做法。要利用好与客户联系紧密的线下基础,多把网点设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等地,扩大与小微企业的接触面,打造小微企业门口的金融“便利店”。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线上技术,提升客户挖掘、信息采集与分析水平,降低获客、征信、风控等成本。利用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税务、司法机关等各方的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第三,要主动推进精准脱贫和普惠金融服务。城商行是城乡普惠金融的重要提供者,应继续下沉机构、下沉服务,提高存取款等基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有效满足城乡居民融资需求。在此基础上,坚持大扶贫格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服务,认真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是银行业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充分认识金融风险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外溢性,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主动开展风险排查,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敏感性和针对性,落实好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要有效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城商行当前所面临的风险成因是复杂的,既有外部环境问题,也有内部管理问题,既有行业共性问题,也有区域特有问题,防范风险不能“千人一面”。整体看,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交叉业务风险相对集中,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对个别银行挑战也很大。这里要强调的是,流动性风险始终是对中小商业银行最具有威胁的风险,也最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断优化本行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和盈利结构,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加快推动同业负债回归流动性管理的本源。要切实做好流动性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加强操作性演练。对于信用风险,总的原则是“摸清底数、综合施策、控制增量、处置存量”,切实提高贷款分类的准确性,坚决纠正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交叉业务风险,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还原业务本质,严格资金投向,严核交易对手,客观评估风险,准确计提资本。

要进一步治理金融乱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稳妥有序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我们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深入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城商行要切实纠正各类违规业务,严格规范经营活动,坚决摒弃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等名为创新,实际仅是多一层嵌套、加一个通道、加一个杠杆这种容易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且助长金融系统脆弱性的行为。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充实壮大内审合规部门力量,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严防各类案件发生。要牢记金融是接受严格监管的特许行业,严格防范监管套利行为。

(三)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深化改革是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内生动力和根本保障。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键是让金融业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对于城商行,深化改革的落脚点还是要放在加快自身改革和转型发展上,通过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从外延式扩张向质效优先发展转变。城商行改革转型的核心和根本,就是要完善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把好风险问责第一道关口。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银行最关键、最根本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银行行稳致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商业银行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更事关存款人的权益、事关国家金融安全稳定。

对于城商行的公司治理建设,我要多讲几句。客观地讲,城商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问题是相对比较突出的。从风险事件和案件来看,个别城商行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尤其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以往被高速增长所掩盖的问题将水落石出。这既是一些金融乱象和金融风险的根源所在,也是制约部分城商行进一步转型升级的短板和软肋,还是影响城商行群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必须下大决心、大力气加以改进。公司治理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不存在标准模式。可以明确的是,有效的银行公司治理,不能是简单追求利润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而应是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的“共同治理”,既做到防范内部人控制,也要防止一股独大、外部人不当干预。要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推动完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法人治理架构、强化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建立高效的决策与制约机制以及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城商行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

第一,公司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委在“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合理界定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要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经济金融大政方针。

第二,要强化“两会一层”的履职能力。城商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承担起管控风险的首要职责,充分把握银行业务模式、业务结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不断改进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提升内审覆盖面及其效能。不断优化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结构。银行是企业,不能办成官僚机构,既要体现精简,也要体现高效和权责。独立董事不能成为大股东和高管层的代言人,应坚持独立性、专业性,提高履职能力,保护好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对董监事的履职评价体系,及时淘汰不具备履职能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董事、监事。我们既要对机构问责,同时也要对董事、监事及高管问责,这也是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

第三,要强化股权管理。最近,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深刻影响着银行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有效性。近些年来,城商行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方式,股权结构总体得到优化。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有的城商行历史上出于化解风险的需要,在股权结构上存在先天不足,所有者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因此,强化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做好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城商行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能带来协同效应的战略性股东,也欢迎依法合规的财务投资。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下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技术进步的新时代,怎样更好地利用、驾驭新的科技,使其成为我们业务发展的支撑,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都需要一批专业人才。城商行的创新、发展、转型离不开一支专业尽职的高素质团队。要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大力培养、选拔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要改革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绩效考核体系,使人才有用武之地,有大有作为的空间。

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未来发展新蓝图,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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