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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交警支队对电动四轮车实行限制通行管理

2017-12-01 14: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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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阜阳公安交警在线 发布《关于阜阳市电动四轮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阜阳市城区部分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电动四轮车实行限制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市区内的颍州路(北京路至清河路)、清河路(颍上路至西二环路)、颍上路(北京路至一道河路)、阜王路(临泉路至一道河路)等四条主干道,早7时至19时期间禁止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

  

  二、对违反本通告驶入市区禁行道路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依法处罚。

  

  三、本通告自2017年12月4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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