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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见证女性力量,倾听女性诉求

2022-07-06 17: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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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浙江省妇联公布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近十年,浙江省女性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年轻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已超过男性:接受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女性比例为19.2%,比男性高2.2个百分点。此外,调查显示,女性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增强,58.9%的受访者不赞同“男性应该以社会为主,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85.7%的不赞同“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近七成不赞同“在家里妻子应顺从丈夫”。

中国女性的力量值得被看见,她们的诉求值得被倾听,旧有的刻板印象正在被打破,过时的思维范式应该被扬弃。

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多于男性,不仅是浙江一省的现象,而是全国现象,去年1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终期统计监测报告,数据显示: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研究生人数为159.9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比重达到50.9%,而且在普通本科阶段,女性也是比重过半。

曾经教育的性别鸿沟被填平,妇女就业渠道不断被拓宽,2020年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从大山里的张桂梅老师到太空里的王亚平,女性在更宽广的舞台上展现力量。

女性教育水平、经济实力、权利意识全面提升也意味着,很多传统社会的假定和理念更在崩解——“男主外,女主内”“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甚至很多问题的设定也越来越不被接受,比如,很多网友对问卷中“在家里妻子应顺从丈夫”的问题表述就提出了质疑。

如今舆论场里性别议题似乎成了敏感区域,总能引发口水大战,似乎网友习惯性以身份站队。其实,女性平权实践的尽头当然不是性别对立、男女撕裂,而是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正如《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开宗明义所说的那样:“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保障妇女权益,是保障宪法男女平等原则的实施,争取女性更平等的发展机会。

中国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还要看到,女性权益保障依然存在短板,女性遭遇职场歧视,孕期、哺乳期妇女遭遇企业非法解雇;“母职惩罚”依然是很多女性的心头阴影;此外,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性侵、殴打、拐卖等极端个案,依然时不时刺痛着社会。“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晋升”“男女同工不同酬”等话题在这次调查中得到了强烈反馈。

见证女性力量的崛起,扬弃过时的刻板印象,学会更新,懂得换位思考,或许就少了一些对立与撕裂。落实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建设一个妇女免于歧视的社会,这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

    责任编辑:沈彬
    图片编辑:胡梦埼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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