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山东:明年起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70%用于奖励科技人员

王海鹰/新华社
2017-12-03 16:58
科学湃 >
字号

从明年起,山东省科技人员从职务成果转化收益中可提取的部分,将由原来的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70%。

这是新修订的《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的内容。这部新修订的法规近日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规定,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对完成、转化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可从该项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技人员。

(原标题为《山东:明年起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70%用于奖励科技人员》)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