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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公务用车、用房管理办法
2017-12-12 10: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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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应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赞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者摊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同时,两办还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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