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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他人转交7万元钱款不留凭证 法院:应返还
2017-12-13 15: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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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受王先生之托转交7万元钱款给吴先生,事后吴先生否认收到该款项,因邓女士说已转交,可手上又没有凭证难以说清,从而引发纠纷,吴先生通过诉讼从王先生处取得该款项后,王先生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邓女士、吴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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