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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姐在某银行取22400元,银行却给了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遭拒,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对此秦小姐称,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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