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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召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2017-12-22 14: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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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腾冲市召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腾冲市委常委会11月29日审议通过了《腾冲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经保山市和云南省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批准。当前,正按上级要求编制上报腾冲市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11月30日,成立了腾冲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腾冲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具体任务、操作步骤、职能分工、时限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夯实责任,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人员转隶具体方案和办公场所调整相关工作。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人员转隶工作。二是2018年1月25日前,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完成监察委员会挂牌。2月28日前,完善监察体制改革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内部运转制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及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及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细化,对赋予监察委的12项调查措施的使用和常用文书进行细化。三是2018年3月20日前,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会议强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腾冲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总揽全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市纪委负专责,牵头抓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密切配合市委工作,确保按时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依法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市检察院结合职能划转的要求,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等相关改革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教育引导涉改部门人员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人员转隶到位、设备移交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又要服务全局,紧密配合,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合力推进改革。(李维杰  沈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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