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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从严划定元旦春节禁燃区,外环外这些新增区域也不能放了
2018年元旦春节,上海又将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
12月22日,上海市召开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面防控暨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社会面防控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与2017年相比,上海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从严从紧划定了禁放区域。其中,外环线之外各区在2017年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增加“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
此外,2018年全市将继续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的源头管理,严格经营许可、严控市场投放总量、严格销售现场管理。继续执行外环线外区域“一区一点”的要求,销售品种仅限鞭炮、高升,市场投放量不高于2017年,并对销售点严格落实联合检查、实施实名制销售。
上海市还将依法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等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并鼓励市民上交烟花爆竹。发现非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广大市民群众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进行举报。
2017年底至2018年的元旦前夕、小年夜、除夕、年初四和元宵节5个时间节点为重点管控时段。届时,上海全市平安志愿者将走上街头、深入居民小区开展定点监测守护、巡查劝导工作。公安、武警系统将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018年上海市禁止燃放区域:
(一)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9、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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