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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多家商户被私加电价、超出均价一倍,官方:一查到底

夏侯凤超 于悦/齐鲁壹点
2022-08-01 13:45
澎湃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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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直面问题践行承诺”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再度开问。近日,调查发现济南不少商户用电的价格远高于供电公司商业用电的定价。

在槐荫区匡山街道幸福街南侧有一排门头房,商户们说,他们每度电的价格是1.5元,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定价,给他们的经营造成了一定负担。“电费就是稍微高点,这边都是一块五。”幸福街南侧商户说。调查发现,幸福街南侧的这些商户用的是转供电,不是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而是由房子的出租方大舜物流收取电费。

“我们的电费是一块五,这个地方和山东汽配城都是用杨庄村的电,杨庄村给我们一块三,我们还有损耗、电损。”大舜物流办公室工作人员说。针对工商业用电情况,记者咨询国网山东电力公司了解到,济南绝大多数沿街商户为单一制低压电表用户,每月用电不满一千伏,针对此类用户,供电部门有两种收费价格。

以今年7月为例,未开通峰谷用电的工商业用户每度电约为0.71元,已开通峰谷用电的工商业用户尖峰时段为每度电约1.17元,高峰时段每度电约为1元,平峰时段每度电约0.71元,谷峰时段每度电约0.42元,平均电价约为0.73元。而每度一块五的电价,已经超出了100%。

在幸福街南侧还新建了一个匡杨庄便民大市场,这里的商业用电价格同样是每度一块五。除此之外,在历城区郭店街道东方红家居广场,高新区舜华街道凤凰路附近的烧烤广场同样存在给商户乱加价的行为。家居广场工作人员表示,“电是一块二,商业用电差不多都是这个钱,八九毛是从供电局买过来的价,还有一个阶梯用电,咱这边装的变压器(电费)都得平摊。”调查发现,有的中小型超市每年多缴纳电费五六万元,大型商场每年甚至多缴纳电费近30万元。

“国家规定物价不允许加价,第一,先请我们执法支队的相关人员到所在区县对涉及的单位立即进行查处。”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孙建忠说,从2020年以来,全市已经查处了相关企业9680多家,整改到位的8000多家,处罚了1000多万。“退回的经费大概7000多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仍有个别人顶风而上,我们要一查到底,要把好的政策落实落地。”

孙建忠说,因为种种原因,这种现象还是较为普遍的。“我们通过抽查、群众举报和主动检查,来发现问题。同时要举一反三,立即行动起来,要把好的政策落实到位。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马上执行、马上办理。”

“我们要加大‘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力度,另外要积极把政策落实到位,使老百姓知道企业乱加价是违法的,要及时投诉举报。”孙建忠表示。

原标题:《转供电私加电价,超出均价一倍!济南:马上查处,一查到底》

    责任编辑:张沛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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