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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发布—— 不合格……
2017-12-29 15: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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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指引》,对评估认证机构资质、业务承接、评估认证内容、评估认证意见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强调绿色债券标识动态管理,对于评估认证结论为“不符合”的绿色债券,经一定期限整改后仍无法符合要求的,撤销绿色债券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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