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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而辩护?| 编辑的话
原创 薛倩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这是很多人心中都有的疑惑。这个问题本身带有一定的揶揄、调侃之意,但同时也反映出大众时常存在的一种困惑:律师是不是真的只认钱?只要给钱,再坏的人也会去辩护?
对于这个问题,译文纪实新近推出的《刑事辩护人》一书做了非常好的解答,书中说:
“保护那些因犯罪而被怀疑的人的权利,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如果我们对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胁迫的情况过于包容,那总有一天,胁迫会以其他形式降临在自己身上。要想自己生活在安心的社会里,就决不能把别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仅仅当作他人之事。”
《刑事辩护人》一书的编辑薛倩是一个业余的法学爱好者,她说,该书中的刑事案例完整再现了日本法律案件诉讼的全过程。她说,普及法理知识正是建构这样一道社会的防波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因为一群以律师这份职业为荣的人的存在,才守住了社会正义的底线。
今天与大家分享来自《刑事辩护人》一书编辑的手记——
日剧《冤罪律师》剧照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文 | 薛倩 《刑事辩护人》责编
作为一个业余的法学爱好者,做普法方向的书是我长久以来的愿望。有《批评官员的尺度》《吉迪恩的号角》《九人》等诸多同行前辈的珠玉在前,总希望自己也能做一本忝列其中。而《刑事辩护人》正是我在这个方向上的初次尝试。
《刑事辩护人》讲述的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大阪的年轻女律师龟石伦子接手了一起盗窃案,犯罪事实证据确凿,原本走个过场就可以了事,却从当事人口中了解到警方擅自在嫌疑人车辆安装GPS监控等情况。龟石察觉到其中存在侵犯市民个人隐私的危险,为此她组建起一支年轻的辩护团队上诉,最终得到最高法院支持,判定警方“没有搜查令采用GPS监控市民的行为是违法的”。
GPS辩护团
这个并不复杂的案件引起我的兴趣有三个点。
第一,自然是关于隐私权的法理问题。
很多人可能直觉觉得警察监控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多大问题,这固然是一个相对极端的情况,但其实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所谓的极端其实也只是日常的延展边缘,作用于边缘的问题最终也将作用于主体。正是这种钝感,让我们在应有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也不自知。
就像在日常生活中,为了生活的安全便利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理由,我们自愿或非自愿让渡了自己的各种权利,导致了比如网络上各种个人信息被盗用、滥用,而这还只是最轻微的后果。如果在这样看似极端的个案发生时没有嗅出其中的危险,认为那只是与己无关的少数人的问题,那么当危险以非常显性的方式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的时候那么无法阻挡了。而普及法理知识正是建构这样一道社会的防波堤。
电影《辩护人》剧照
第二,这个故事的主角龟石伦子是一位很有魄力的女性,虽然不太符合一般人认为的日本传统女性的形象,但却很让人喜欢和钦佩。
第一次读稿子的时候我就对她的个人经历留下了深刻印象,比如遇到心仪的异性主动出击,被拒之后继续穷追猛打最终搞定了结婚这件大事;又比如婚后“大龄”辞职跨专业去读法律,转行做律师。可能也是这样不按常规的个性,让她接下这个案子,并且带领年轻的团队完成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女性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颇具吸引力的励志故事。
第三,这是一个年轻团队彼此协力完成的成功案例。
日本人喜欢讲集体主义,但很多时候只是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或者只是像螺丝钉一样兢兢业业完成既定任务而已,没有多少个性和主动性发挥的余地。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却让人看到了完全不同的一种团队模式。
首先这个团队并没有层级关系,是平等者的组合,而领导者更多只是一个主持者。事实上,团队中不乏比龟石有更强专业能力的成员,而且每个人的个性都很突出,各有专长,作为组织者的龟石需要做的只是把握进度以及协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点上也更能发挥出女性柔软的组织能力的优势。
也经常会看到各种搞笑的桥段,比如拖拖拉拉不完成“作业”的小伙伴互相商量这次用什么借口搪塞龟石,但好歹最终还是踩着DL交差,如此等等。
就这样,一群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跌跌撞撞最终闯进了最高法院的大法庭。日本的读者说,就像看晋级甲子园的连续剧一样,热血而精彩(我倒是想到了《攻壳机动队》里的公安九课,也是唯一的女性作为领导者,各具个性的成员自主行动完成任务)。
GPS案辩护团记者见面会
在审稿过程中,我也意外了解到很多颇有意思的法律知识。比如令状主义原则。在日本法律体系中,对执法机关的行为有严格的限制,逮捕、搜查都需要获得法院下发的令状才能进行。
本案引发争议的一大焦点就在于警方没有申请法院令状就进行了强制搜查。警方的说法是使用GPS 监控嫌疑人属于任意措施,而辩方则认为这是强制搜查,并且是依照现有令状也无法支持的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最终日本最高法院支持了辩方的说法。比起法理书上的简单条款,这样活生生的案例更能让人理解其中运作的深意。
此外,这个案例完整再现了日本法律案件诉讼的全过程,特别是让人了解到其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一些有意思的设置,让控辩双方都有相应的法律武器来斗智斗勇。
比如从初审开庭前,辩方律师为了拿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可以要求作为控方的检察官开示。首先要盲猜对方手里有哪些证据,而检察官也会千方百计隐瞒对己方不利的证据,这样律师就需要申请法院督促检察官开示相关证据,在法院判定这些证据与本案关键问题相关的情况下就可以强制要求检方开示。而在相应证据全部提交之后,再由法院判定采用哪些证据。
在日剧《胜者即是正义》中主角古美门当庭提出新的证据,并被对方律师指为无效
之后才是开庭初审,上诉二审,一直到打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庭。书中也比较完整地再现了真实庭审中交叉询问的环节,可以看到辩护团队通过缜密的逻辑和精巧的话术逼迫警察不得不承认自身证言的种种漏洞的整个过程,非常有意思,而最后大法庭辩论的场面也很是精彩,即使是我这个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也看得极为过瘾。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件并不是一个完美收尾的故事。固然,最高法院最终做出的解释支持了辩方的主张,认定警方违法,判定今后无立法不得使用GPS跟踪嫌疑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案件是取得了具有法律意义的胜利,保护了市民的隐私权。
但是,当事人并没有胜诉,非法手段侦察得到的证据并没有被排除,原有的量刑并没有减轻。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否值得呢?
日剧《刑事专业律师》剧照
回顾整个案子,除了女律师龟石和整个辩护团队的出色表现之外,作为当事人的黑田本人的表现也让人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说,他才是整本书背后的真正主角。整个案子的出发点,就在于黑田的一句,想要知道“警察是可以这么做的吗?”
作为一个底层出身的盗窃犯,他不打算为自己的罪行争辩,做了坏事接受惩罚无话可说,但警察如果做了错事,他也希望得到一句干脆的道歉。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多花上百万,甚至冒着因被认为态度不好而加重量刑的风险,也愿意一试。
正是这一点打动了龟石,而有了这样一场历时三年三个月的诉讼。而面对这样一个结果,他是否如通过律师对外发言所说的那样“满意”,我们并不知道真正的答案。但是无论如何,还是想坚持到最后的当事人献上一份敬意。
本书翻译、审稿用到的部分法律词典
这又回到最初的问题:“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对于一般人来说,刑事辩护律师是一个很遥远的职业,稍微对其有些了解的人,也会觉得只是一个走过场的工作而已。但是这一份工作确实有着超乎大众认识的重要性,所以它也绝不应该仅仅像被走过场一样对待。就像书中所说,
“保护那些因犯罪而被怀疑的人的权利,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如果我们对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胁迫的情况过于包容,那总有一天,胁迫会以其他形式降临在自己身上。要想自己生活在安心的社会里,就决不能把别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仅仅当作他人之事。”
也可以说,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群以这份职业为荣的人的存在,才守住了社会正义的底线。
日剧《胜者即是正义》剧照
最后也特别想感谢本书的译者高璐璐。自《妻子们的思秋期》合作以来,每次都能收到她准时、高质量的译稿。特别是这部作品涉及大量法律名词和法理逻辑,翻译上有比较高的难度。期间我们也一起找了好些法学词典和相关文献,她还特地买了布兰代斯《隐私权》等参考书对名词和法律条款的译法进行反复推敲,也请教了法律专业人士对内容进行把关,最后收到的译稿质量很漂亮,真的是很感谢她的这份心血和付出。
*文中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凭借一己之力直面司法壁垒
青春热血的平成法庭物语
保护嫌疑人的权利,
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自由
《刑事辩护人》
[日] 龟石伦子、新田匡央 著
高璐璐 译
书号:9787532789689
定价:48元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你不觉得被害者很可怜吗?”
“怎么只想着怎么减轻量刑呢?”
刑事辩护律师见到被冤枉的嫌疑人、被告时,为了证明他们无罪,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他们被赋予的法律权利,在刑事审判中抗争。然而,对已经认罪的嫌疑人、被告,为什么也要为其积极辩护呢?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没有唯一答案。然而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对于大众来说,确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关系到每一个个体权利的保护。
年轻女律师龟石伦子接手了大阪地区一起盗窃案,原本以为是走过场的工作,却从当事人口中了解到警方为了掌控犯罪情报,未申请搜查令就擅自在嫌疑人车辆安装GPS、进行手机监控等情况。龟石察觉到其中存在侵犯市民个人隐私的危险,为此她组建起一支年轻的辩护团队,针对警方的越权行为上诉,直至最高法院。最终日本最高法院于2017年裁决警方“没有搜查令采用GPS监控市民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我们的社会对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胁迫的情况过于包容,那总有一天,胁迫会以其他形式降临在自己身上。要想自己生活在安心的社会里,就决不能把别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仅仅当作他人之事。这是龟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最为珍视的一个想法。也正是在这一想法的推动下,这一案件才成为平成年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也刷新了许多日本大众对刑事辩护律师的认识。
作者简介
龟石伦子,1974年生,2009年注册大阪律师协会,经手超过200件刑事案件,偷窃癖案件与性犯罪案件方面辩护经验丰富,并承担过20多起陪审团审判的重大案件。2016年开设个人法律事务所。
新田匡央,1966年生,1990年毕业于明治大学商学院,2000年开始从事非虚构写作,出版作品有《山田洋次:为什么始终关注家庭?》(钻石社)等。
原标题:《律师为什么而辩护?| 编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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