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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政厅采取八项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罗布次仁 许思骞 扬超 杨潇/央视新闻
2022-08-10 20:37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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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等地(市)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采取八项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精准掌握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困难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救助。同时,建立日调度制度,及时跟进、动态掌握相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和救助保障情况,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是落实落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简化低保、特困申请确认程序,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在个人承诺前提下,当日申请、当日审核确认,疫情后补办手续。

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作用。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大对无法外出务工或生产经营,导致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或个人的临时救助力度。

四是加强外来人员救助工作。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实施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地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五是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快捷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6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是创新救助方式。依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可通过发放基本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护用品等实物救助方式开展临时救助,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关爱服务。引导专业社会组织为康复出院的染疫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使其尽快融入家庭和社会。

七是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救助预案。无疫情和低风险地区要加快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级别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明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应急规程和工作要求,确保责任明晰、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切实做到有机制、有预案、有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八是畅通社会救助机构服务热线。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12349”电话值守,保障热线畅通,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疫情防控与社会救助两不误。完善求助信息接收、处置、转介、反馈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处置得力,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编辑:王嘉琦
    图片编辑:乐浴峰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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