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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援律师与55名农民工逐一收集证据,讨回108万工资

2018-01-13 12: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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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5名外来打工人员满怀感激,捧着写有“义正辞严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救困济危”的锦旗送到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他们讨回了108万元劳动报酬。

案 件 回 顾

2012年10月,宁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在其厂内筹建工程项目,将9#-12#宿舍楼工程发包给被告宁夏某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建筑有限公司又将工程中土建项目转包给谭某某、侯某某。随后,谭某某、侯某某雇佣包括李某某在内的百余人进行实际施工,2013年10月全部完工。期间,被告谭某某、侯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其余部分一直拖欠。2015年4月18日,经核算由侯某某给实际施工人李某某等人出具工资总欠条,明确欠付李某某等人工资1085000元,同时说明此款由股份公司处理。可李某某等人多次追讨均无结果,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李某某等人又多次到政府行政举报、上访。2017年2月23日,惠农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惠农区司法局发函,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援 助 过 程

2017年3月1日,李某某等人到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了解案情后,当即为李某某等人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并指派宁夏剑平律师事务所赵瑞为李某某等55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在接受指派后

援助律师详细了解和分析案情后,认为仅凭一张欠条确实无法进行诉讼,律师先后到惠农区劳动监察大队调取受援人申请监察大队处理的相关证据、到惠农区公安分局调取侯某某、谭某某身份信息。

→相关证据收齐之后

为防止出现错误,承办律师与55名受援人逐一见面制作谈话笔录确认工资数额和身份信息,并制作了起诉人员确认表,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向惠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侯某某、谭某某支付劳务工资,股份公司、建筑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起诉后,法院却无法将传票送给被告谭某某、侯某某,而公告送达成本过大。

→2017年7月26日

承办律师和承办法官一起到上海找寻被告谭某某、侯某某,经过三天努力,终于将传票送达给了被告谭某某、侯某某,案件可顺利开庭进行审理,8月25日惠农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谭某某、侯某某于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李某某等55人劳务工资合计1085000元,被告建安公司、股份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10月底,赵律师帮助李某某等人申请了法院执行。

于是便出现了前面送锦旗的一幕,务工人员刘某表示:“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帮了我们大忙,感谢你们免费给我指派了律师,帮我要回了血汗钱,我为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点赞。”

原题为:《法援案例分享丨法援律师与55名受援农民工逐一谈话收集证据,最终帮他们讨回108万工资!》

文章来源丨宁夏法律援助

编辑 | 李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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