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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活化石—古树名木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曹……
#守护活化石—古树名木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作为公益诉讼案件,郑州中院对绿会新郑古枣树案的判决基本上还是成功的】
1月6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东在古树名木讨论会上表示:作为公益诉讼案件,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基本上还是成功的。
第一、判决最大的亮点是再次确认了律师费的问题,这很重要,尽管跟我们律师付出的辛勤劳动相比还是有差距,但是它毕竟认可了律师费。
第二、判 决在谈公共利益的时候,不仅谈到古枣树的生态价值,还谈到了它的文化价值。本案涉及枣树树龄较长,承载着当地群众的记忆和乡愁。如果从民法私益上来看,就 是精神上的价值,这也是法律保护的法益。在这里把它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或者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理解为也是一种公共利益,精神利益也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第三、有些方面还是重申了其它公益诉讼案件的判决所遵循的原则。比如说生态服务期间功能的损失以及赔礼道歉等。一般赔礼道歉,在民法上用得比较多的情形是涉及到精神损害,名誉损害,人格权侵害等。生态环境侵权适用不适用赔礼道歉,还是有争议。
第四、关 于生态价值认定问题。判决以法院酌定的形式来认定生态服务价值,撇开了第三方评估报告,将来可能会影响整个公益诉讼对生态服务价值的认定趋势。法院一般很 少以酌定的方式认定生态服务价值,因为法官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一般会回避这个问题,要么采信要么完全否定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报告。
结论性意见,作为公益诉讼的案件,这个判决基本上还是成功的,仅就民事公益诉讼来讲基本上是恰当的,只是评估价值认定上,采用了一个低标准。
文/焱鸷 审/绿剑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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