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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巴彦淖尔新跨越 | 巴彦淖尔:书写医保民生答卷 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2022-08-30 15: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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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走访我市各大医院时看到,病人住院、报销工作井然有序。市民张女士对记者说:“我常年需要住院、开药、取药。得益于近年来我市医保环境的改善,我看病更方便更省钱了。”

近年来,我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原则,不断深化医保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让群众得实惠、医院能发展、基金可持续。

管理服务不断优化

近日,市医院为一位患者成功实施了股骨粗隆间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术。该患者是市医院执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政策的首位受益者。此前实施这项手术,耗材费用约需11400元左右,现在仅用了1100多元,直接为患者节省1万元。

骨科创伤类耗材是临床用量大、价格相对高昂、群众负担重的医用耗材产品。5月27日零时起,市医院全面落地实施“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政策”,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最高降价幅度达95.99%,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广泛用于人体各种创伤性骨折修复或矫形等外科治疗,临床上用量大、单价高,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让患者就医成本大大降低。”市医院创伤骨科主任王金山说。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机制,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药品分类采购、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医联体药械带量带预算采购工作,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会商联动机制,实现了药品、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全品种挂网,有效保障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药械使用需求。启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先后完成第一、二批集采、补充报量和第三批集采预报量工作,集采金额667.08万元,节约医保基金862.81万元,药品降幅达56%,确保了更多新药好药老百姓用得上、用得起。

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17年,我市启动了按病种付费改革工作,与医疗机构就适宜的病种付费标准进行了两轮谈判,并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实施协议。目前,按病种付费工作已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铺开,全市按病种付费病种数由启动之初的117种增加到161种。

医保管理服务不断优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实现了医保经办服务清单化管理,下放了一批业务办理权限,医保经办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推行“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和“不见面办理”等便民服务。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达到17家,异地定点药店75家,实现县域全覆盖。强化医保信息化支撑,参保人员可登陆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可实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结算率由2017年的38%提高至目前的64%。

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医保基金“盘子”不断做大,为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医保待遇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1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86612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9714万元,新农合基金收入为49956万元,2020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达到10983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达到114374万元。同时,按照“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近年来, 我市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建立医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201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新农合政策内报销比例为62%。

■2020年,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7%和70%,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我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障逐步健全。2016年我市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同时,整合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目前,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医保部门通过招标形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具体大病保险业务,大病保险已实现全覆盖。同时,我市还逐步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在住院统筹基础上,建立了以门诊特殊慢性病为主的保障制度,重点将肾透析、器官移植、癌症放化疗等重特大疾病逐步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此外,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就医用药经济负担,自2015年1月开始,我市将乳腺癌、胃癌、肺癌、结直肠癌、淋巴癌、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多发性骨髓瘤8种恶性肿瘤及其治疗所需的13种靶向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截至目前,国家谈判确定的53种靶向药物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经济负担。

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

医改,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党十八大以来,我市努力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16年底,我市将原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合并,建立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市成立了医疗保障局,将原属于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卫生部门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购职责,发改部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进行了整合,又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与生育保险并轨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建成。

■2015年底,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21.7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42.12万人,农村牧区居民参加新农合99.82万人;

■2020年底,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达到24.21万人,较2015年底增加1.1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27.1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5%,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

原标题:《非凡十年·巴彦淖尔新跨越 | 巴彦淖尔:书写医保民生答卷 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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