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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3起典型问题,一法院院长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

微信公众号“观八闽”
2022-09-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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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厦门市委反腐办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湖里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高碧青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高碧青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此外,高碧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高碧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翔安区原新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昆乔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和2020年8月,郑昆乔分别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1部高档手机和1箱高档酒。此外,郑昆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郑昆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郑昆乔因犯贪污、受贿、介绍贿赂罪被判处刑罚。

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苏志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6年8月至2018年9月,苏志和在被授权以厦门环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代为处理公司沥青业务板块日常经营管理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等贵重礼品。2022年4月,苏志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这3起典型问题大部分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有的小节失守,违规收受节礼;有的底线缺失,在诱惑面前定不住神、立不住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来者不拒,甚者腐化变质,一步步从破纪走向破法。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始终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第十个年头。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深入改作风转作风,主动抓作风治歪风,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上带好头、尽好责。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节点,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纠治“天价”月饼、高档烟酒茶、蟹卡蟹券等背后的“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拓展“一区一清单”“一企一清单”等专项治理成果,从源头查找漏洞不足,完善防治作风问题的制度机制。要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清除错误思想、摈弃陈规陋习。要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把严的标准落实到教育引导、监督管理、制度约束、查处问题各环节,在“见人见事见效”中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综合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厦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责任编辑:张沛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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