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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是如何救火的?早在宋朝就有了“呲水枪”

2022-09-23 15: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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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方特邀作者九鱼亭

《朝文社》(原《我们爱历史》)为头条号签约群媒体

字数:2234,阅读时间:6分钟

俗语有云:建业千日功,火烧当日穷,不论科技进化到何种程度,火灾始终和人类如影随形,而且发生频繁、破坏性巨大。在现代,如果发生了火灾,人们可以马上拨打119,呼叫消防员,那么在古代,古人是如何应对火灾的呢?

在周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负责火禁的官职,叫做司烜、宫正、司爟等。司烜的一个职责,就是“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

意思就是,在春天的第二个月,司烜要用木槌敲大铃,提醒人们注意防火。司爟的职责是追查国中或者郊外的故意纵火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比自然火灾,那些纵火犯造成的破坏更大,也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史料记载“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

到了春天,天气干燥,很容易发生火灾,一般到了这个时候,官员就会提醒百姓,禁止生火做饭,于是百姓只能吃冷餐冷饭。

在春秋时期,对于防火也有着相关规定,古人在夜晚主要以火把来照明,加之建筑多大以木材为主,一点火星就可能酿成火灾,于是,政府对举火把的人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约束。

根据《礼记》记载,对举火把的人有三项要求,分别是“不让、不辞、不歌”,意思就是不能和旁人打招呼,不能说话,也不能唱歌,换言之,举火把的人必须恪尽职守、心无旁骛。

到了汉朝,就有了负责火政的官员,叫做“执金吾”,执金吾负责的是宫廷警卫和水火灾害,尽管不是专业的消防员,但防火在其职责范围内。

执金吾下面设置有相应的街亭,这些机构类似于我们现代的消防员和派出所的结合体。执金吾手中拿的就是一根两端鎏金的铜棒,象征着权力和威严。

由于执金吾的地位和待遇不错,就连汉光武帝刘秀都曾梦想成为一位“光鲜亮丽”的执金吾。随着时代的发展,火灾发生得也愈发频繁,只专注于防火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于是,消防人员应运而生。

在唐朝,长安的武侯铺取代了汉朝的执金吾,尽管武侯铺同样要监管治安,但却有了相应的灭火设备。武侯铺分布在长安的各个坊内,大坊有 30人驻守,小坊有5人驻守,在武侯铺内,常备有灭火用的水袋。

这种灭火用的水袋,用羊皮或则牛皮缝制,可以容下三、四石水,相当于300-400斤。在水袋内,还插着一根竹筒,在灭火的时候,还可以控制水流的方向,这种远距离灭火,大大提高了灭火的效率。

执金吾和武侯铺都是兼管火政,到了宋朝就有了专业的“消防员”,而且在管理和执行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

宋朝专管火政的官员,名为厢使、防隅官,这些人专门负责首都、地方的禁火事宜。开封的防火制度比地方更为严格,政府规定:“将夜分必灭火烛”,换言之,就是半夜时分,必须要灭掉一切火烛。

宋朝的消防机构名为“潜火铺”,是专门负责救火的机构。在每个城市内,潜火铺都会设置相应的望火楼,望火楼的基座就有9米高,在高处可以很清楚地辨别哪里出现火情,发现火情后,还可以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白天的时候,挥舞一面旗帜代表着外城着火,举出两面旗帜代表着内城着火,如果在望火楼上出现了三面旗帜,那就意味着大事不好,因为,那是皇城着火的信号。

到了晚上,旗帜信号就换成了以油灯信号,不同于前朝的简陋,宋朝潜火铺内的装备可谓五花八门,这里有水桶、洒子、斧锯、绳子、云梯、铁锚等等。

通常来讲,在碰到火情之后,潜火兵会马上出动,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兵士们统一着装,而且装备有毡帐,沾湿之后,可以起到防止烧伤的作用。

潜火兵统一着装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奸细渗透进来,毕竟火灾时常伴随着暴动、起义等政治事件,统一着装可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潜火兵到达火场,如果是小火灾,用水桶扑灭即可,如果是大火灾,那么就要用上专业设备了。兵士们会将一种叫做水囊的东西抛到起火点,这种水囊主要以猪或者牛的膀胱制作而成,当抛掷起火点后,水囊破裂,水喷洒而出,就起到了灭火的效用。

史料记载“用长柱,下开窍,以絮裹水杆,自窍唧水。”

除了水囊,潜火兵还配备一种远程灭火设备,名为“唧筒”。这种东西以两根竹筒为主体,一根粗一些,一根细,细竹筒包裹棉絮,插进粗竹筒内,在使用之前,将细竹筒往外拉,再将粗竹筒装满水,挤压细竹筒,就能将水喷出来。

这种灭火设备,类似于现今的呲水枪或者注射剂,利用压强,将水喷出,从而达到远程灭火的效用。

由于古人的房屋以木材为主,而且密封性不佳,起火的房间很容易向四周蔓延,容易酿成大火,一旦出现严重的火灾,潜火兵就只能“保帅舍车”了,换言之,就是阻燃法。

火需要可燃物,如果没有可燃物,火就无法继续蔓延,潜火兵在救火的时候,会将一定量的泥浆涂抹在墙壁上,用以制造防火墙,防止火势蔓延。

倘若火势太大,那些斧锯、绳索就派上用场了,士兵们会在下风口,将一些房屋拆掉,人工造出防火带,等火烧过来后没有可燃物,便可以阻止火势蔓延。

有朋友可能会问,那些被拆的屋主怎么办?难道就只能流离失所了吗?事实上,对于这方面,宋朝政府也有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于防火导致的“强拆”,房子的主人是可以申请国家补偿的。

除此之外,宋朝对于潜火兵也有着严格要求,换句话讲,就是奖惩分明,对于那些听从号令,奋勇灭火者,可以给予相应的奖赏,如果在救火中受伤,也会有医疗补贴,而对于那些玩忽职守、不听号令的,会依法严惩。

总而言之,古人对火灾也是十分重视的,不仅有相应的机构,还配备专业的设备,对人员管理也是有法可依。

参考资料:《周礼》、《左传》、《武经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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