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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温馨提示

2022-10-25 18: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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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

温馨提示

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只针对特殊人群)三部分组成,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安排,遵循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如2023年,个人缴费350元,政府每人补助610元;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参保资助)等原则,具有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依法参加。参保后,如何更好享受您的医保权益?以下事项请注意:

一、住院就医请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

患者享受医保报销的前提是就诊医院要纳入医保定点,且国家推行分级诊疗,不同级别不同区域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不同。如2022年,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中,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基本医保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基本医保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基本医保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70%;省内市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200元,基本医保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60%,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0元,基本医保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6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800元(转诊后),报销比例为60%。请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避免自付费用过高。

二、住院就医期间请科学合理选择使用药品、诊疗服务、耗材

医保报销坚持保基本和保公平的原则,各省医保报销目录对药品、诊疗服务、服务设施和耗材有相应的规定,如按毕节市2022年报销方案,医用耗材每个(套、件)最多只有2万元纳入报销,且一些药品、诊疗服务及耗材没有纳入报销范围。治疗过程中,要注意定点医院对不可报销项目的告知,结合自身病情、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选择使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诊疗服务、服务设施和耗材,将自付费用控制在能承受的范围。

住院期间,如果医生单独开具门诊处方,要求您到医院门诊缴费,或单独开具处方或口头告知,要求您到医院外指定药店购药,均属于违规行为,可向就诊医院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

三、优先选择“一站式”报销

目前,全省范围内住院就医已实现“一站式”、“一单清”报销,不需转诊,出院即可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只针对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一次性、一站式完成。在省外住院就医的,还需持三代社保卡(部分省份可凭电子医保凭证),并在住院期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备案,然后在医院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一站式”报销,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医疗救助需到所在乡镇(街道)医保窗口申报。如因特殊原因未在医院“一站式”报销的,可在各乡镇(街道)医保窗口申请零星报销,但需要注意时限不要超过3个月(从出院之日起)。

四、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可申请开通慢特病门诊报销

44种慢性病:无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三级及以上、心肌梗死、脑萎缩、慢性活动性肝炎、癫痫、甲亢、甲减、脑瘫、慢性肾炎、白癜风、风湿性关节炎、脊髓空洞症、非扩张型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血细胞减少、恶性肿瘤(不需门诊放化疗者)、生长发育迟滞(病理性)、紫癜性肾炎(Ⅲ、Ⅳ、Ⅴ型)、碘缺乏所致甲状腺肿大(Ⅱ度及以上)、中重度氟骨病、地砷病、肾病综合征、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青光眼、尘肺病理性(非工伤)、阿尔茨海默病(早老性痴呆或老年性痴呆)、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艾滋病病毒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气肿及肺心病)、扩张型心肌病、Ⅰ型糖尿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后遗症、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病、活动性肺结核;24种特殊疾病:白血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地中海贫血、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运动神经元病、肢端肥大症、格林-巴利综合征、尘肺非病理性(非工伤)、肺曲霉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血友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耐多药肺结核、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噬血细胞综合征、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放化疗;可根据政策申请开通慢特病门诊报销,享受相应的门诊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标准及申请条件请查询当年的报销方案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乡镇(街道)医保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六桥街道:0857-6337292

海边街道:0857-6628006

雄山街道:0857-6235659

五里岗街道:0857-6235979

陕桥街道:0857-6617769

开华街道:0857-6228663

二塘镇:0857-6658918

炉山镇:0857-6638696

东风镇:0857-6657698

猴场镇:0857-6659198

龙场镇:0857-6611156

金钟镇:0857-6682336

新发乡:0857-6616806

雪山镇:0857-6226787

龙街镇:0857-6312939

大街乡:0857-6428068

兔街镇:0857-6231659

云贵乡:0857-6458991

小海镇:0857-6335776

双龙镇:0857-6221987

羊街镇:0857-6223878

迤那镇:0857-6717956

中水镇:0857-6719559

牛棚镇:0857-6231776

石门乡:0857-6228996

秀水镇:0857-6556608

玉龙镇:0857-6223626

斗古镇:0857-6510656

黑土河镇:0857-6227616

哈喇河镇:0857-6239558

观风海镇:0857-6231968

盐仓镇:0857-6310186

板底乡:0857-6229316

金斗镇:0857-6348191

么站镇:0857-6228519

麻乍镇:0857-6648589

哲觉镇:0857-6223683

海拉镇:0857-6336806

岔河镇:0857-6222787

黑石头镇:0857-6678798

草海镇:0857-6232896

威宁县医疗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

0857-6232046

0857-6223455

也可关注“威宁医保服务”微信公众号

查询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

原标题:《威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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