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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宣传!

2022-10-27 19: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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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

1、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中,受害者往往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束缚而忍气吞声,施暴者变本加厉,同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施暴者可充分选择作案时间和手段,很容易实施暴力。

2、具有较大的危害性。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导致受害人一般处于无助状态,施暴者的行为不受控制而容易走向极端,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另外,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不稳定也影响社会的安宁,家庭暴力使很多家庭走向破裂,受害妇女身心受到摧残,孩子心灵遭受创伤,容易引发恶性犯罪和一系列社会问题。

3、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渐近性。家庭暴力一般都不是一日突起,往往日积月累,其中的一些恶性案件也是拳打脚踢而慢慢演变成的。

三、家庭暴力的后果有哪些?

1、暴力家庭的孩子,56.4%成绩下降,20.8%不爱回家,12.8%性格扭曲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2、最新研究表明,在我国,女性自杀率比男性高25%,主要原因是忍受不了家庭暴力而导致的。

3、约有24%女性犯罪源于家庭暴力,甚至发生妻杀夫的案例。

四、假如你正遭受家庭暴力虐待,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自觉、自主防范家庭暴力?

首先要认真对待第一次家庭暴力。第一次家庭暴力往往是施暴者在家里实行强权的第一次尝试,如果你容忍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家庭暴力,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因此,一定要对第一次家庭暴力说“不”。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险要大声呼救或采取其他有效手段,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寻找机会报警。如果暴力发生,就应该注意:受伤后,要及时去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医生详细、准确、客观的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最好在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开出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部门作伤情鉴定,为今后寻求法律援助保留有利证据,做好自我保护。如果家里不安全,要尽快离开,请求所在居住地的相关机构或有关援助机关或有关援助机构出面协商解决。

五、身边的人遭受家庭暴力时,我们应该怎么做?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都有权劝阻。如果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六、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家庭暴力。记住:防范家庭暴力应从第一拳开始。

2、说出自己的经历。诉说和心理支持很重要,你周围有许多人与你有相同的遭遇,你们要互相支持,讨论对付暴力的好方法。

3、如果你的配偶施暴是由于心理变态,应寻找心理医生和亲友帮助,设法强迫他去接受治疗。

4、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朋求助;二是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女组织、工会求助,可以向村妇委会组织、乡镇妇联组织或市妇联,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施暴行为。

5、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6、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

7、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思悔改,离婚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七、什么是强制报告义务?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前述组织或个人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对相关贵任人给予处分。

八、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的案件如果处置?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与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对于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者立案查处。

九、什么是告诫书?告诫书有什么作用?

告诫书是公安机关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出具的,包含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的法律文书。

告诫书出具之后,可以督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其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十、法律服务机构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哪些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十一、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十二、《反家庭暴力法》对撤销监护权作出了怎样的规定?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失智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但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家庭暴力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十三、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家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

十四、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十五、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要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十六、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含哪些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贵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十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效是多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效满了怎么办?

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效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之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十八、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是什么?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十九、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除此之外,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二十、预防家庭暴力,我们能做什么?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开展家庭美德和家庭反暴力宣传;县级以上的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发生;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二十一、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出警警察立案查处、固定伤情证据、进行伤情鉴定;向亲友或者周围的人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及时就医并保管相关就医凭证;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向妇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反映求助;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或者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家庭暴力加害人。

二十二、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且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相关损失。

加害人对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只要受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作出处理,公安机关就必须依法对加害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拘留、罚款处罚,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反家庭暴力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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