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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岑溪一先心病婴儿遭遗弃后夭折,父母、外婆、叔叔均获罪

桂西 田广伟/人民法院报
2018-04-02 13:22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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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110吗?有人将一名男婴遗弃在我们大隆镇一个商铺的门口,孩子的情况不容乐观,你们快过来看看吧!”2017年4月16日早7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由此,一起亲生父母、近亲属联合遗弃患病儿的案子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2017年12月29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该起遗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犯遗弃罪的五名被告人中,陈炳东、何朝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陈炳坤、何贵兴被判处管制一年;柯伟梅免予刑事处罚。

幼儿重病 冲散家人喜悦

2017年1月21日上午,怀胎十月的何朝娇在广东省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生下了一名男婴,取名小祥。

原本产后极为疲惫的何朝娇看到小祥那张小脸与丈夫陈炳东极其相似时,倍感自豪和欣慰,感觉自己怀孕期间所受的各种罪、生产时所忍受的痛楚都是值得的。

“无论经历什么,我都要努力尽到作为母亲的责任,让小祥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在欣喜的同时,何朝娇在心中暗暗许下诺言。

何朝娇还没来得及高兴多久,丈夫陈炳东却带回了一个让她心碎的消息:新生儿体检报告显示,小祥患有严重的复杂型先天性心脏病,随时有可能因病夭折。

这一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何朝娇当即愣住了。反应过来后的何朝娇一边大哭,一边央求医生对小祥予以救治。

“孩子现在才刚出生,没法子进行治疗,你们先出院回家吧,等哪天病发了再来诊治。”面对精神几近崩溃的何朝娇,医生们无奈地摇着头说。

就这样,心情复杂的何朝娇在丈夫的陪伴下,带着小祥出院回了家。回到家后,每当看着小祥那胖嘟嘟的小脸,何朝娇都暗自祈求小祥不要发病。

夫妻俩就这样在忐忑不安中度日如年。2017年3月底的一天,小祥突然出现了呕吐、窒息等症状。看着小祥如此难受,心急如焚的夫妻俩抱着他去了医院。经过医生诊治,夫妻俩听到了他们最不能接受的诊断结果:小祥的先天性心脏病发作了。

在确诊小祥病症的同时,医生还表示,小祥的病情极为复杂,茂名市的医疗条件对此根本无能为力,建议陈炳东、何朝娇夫妇带着小祥前往省城广州寻求心胸外科的知名专家进行诊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听完医生的建议,心急火燎的夫妻俩当即带着小祥前往广州市的各大医院寻医问药。但因为小祥的病情过于严重,接连换了多家医院的心胸外科专家诊治,都没有明显的好转。专家们都表示,小祥现在年纪太小了,根本不符合手术的条件,至少要满周岁才能手术,在此之前,只能对小祥采取保守治疗,具体能否撑到做手术的那一天,就要看小祥自己的造化了。

小祥的病,不仅给陈炳东、何朝娇夫妇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巨额的治疗费用也犹如一座大山压在夫妻二人的身上,让他们喘不过气来。眼见小祥的病情毫无起色,家庭积蓄将耗尽,陈炳东、何朝娇选择了为小祥办理出院手续,并把他带回了茂名市的家中。

心力交瘁 萌生遗弃想法

暂停治疗后的小祥,情况更不容乐观:原本在医院治疗时,只是几天发病一次,回到家后则是一天发病几次,发病时的症状也是一次比一次严重。

每当看到小祥发病时的痛苦表情,陈炳东和何朝娇的心里都是格外地难受。

4月15日这一天,小祥再次发病了,并且比上一次严重,早已心力交瘁的陈炳东电话联系上了岳母何贵兴,向她告知了小祥发病的情况。听说自己的外孙又发病了,何贵兴当即让陈炳东接她来一看究竟。

将何贵兴接到家中后,陈炳东对着岳母边叹气边表示,再无经济能力将小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与其让小祥在家中频繁发病,家里人跟着难受,不如将其送往福利院,运气好的话也许能获得国家出钱救治。

听到陈炳东的提议,在一旁的何朝娇就哭了起来,何贵兴也是对陈炳东的提议猛摇头反对。但是,看到小祥发病后脆弱的样子,何贵兴犹豫了,最终让陈炳东先找父母商量过后再说。

看到岳母的态度有所转变,陈炳东当即前去征求父母的意见。但让陈炳东没想到的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母亲就坚决表示反对,父亲更是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没有人性。

在父母那碰了一鼻子灰的陈炳东本以为遗弃小祥的事情就此不了了之了,没想到当天晚饭的时候,小祥再次发病,而且还出现了全身发黑的症状。

看着小祥这次发病这么严重,而自己却无能为力,陈炳东坚定了要将小祥送往福利院的想法。因为小祥始终是自己的亲生骨肉,陈炳东担心自己和何朝娇狠不下心来将小祥送走,就再度打电话联系了岳母何贵兴,委托她帮忙将小祥送走。

“如果父母直接将孩子送往福利院,福利院是不会接收的,而且茂名福利院门口有监控摄像头,警察可能很快就会上门找到我。”在电话中,陈炳东说出了他的顾虑。

出于各种考虑,最终二人商定在第二天凌晨时分将小祥带往广西,随便放在某个乡镇街道的显眼位置就行了。

狠心遗弃 被报警送医夭折

和岳母结束通话之后,陈炳东找来了自己的大哥陈炳坤,委托陈炳坤在当天深夜驾车搭乘何贵兴前往广西,随便找一个地方将小祥遗弃。陈炳坤当即答应了陈炳东的要求。在交代清楚事情后,担心自己和妻子到时候会于心不忍,陈炳东便开车带着何朝娇去外地与朋友聚会。

2017年4月16日凌晨2时,按照事先的约定,陈炳坤驾驶着一辆白色本田商务车搭乘抱着小祥的何贵兴前往广西。为了路上有个照应,陈炳坤还叫上了自己的妻子柯伟梅一起同行。

陈炳坤开车从茂名市驶入高速路,在经过广东省信宜市之后,于当天凌晨3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大隆镇出口下了高速。何贵兴看到大隆镇的街道比较整洁,就打算在这里寻找一合适的位置将小祥放下车。

何贵兴向陈炳坤说明了自己的想法,陈炳坤便将车停在了该镇街道一间名为“三棵树”的店铺门前,由何贵兴下车将小祥连同婴儿车一起放置在该店铺门口。随后,三人便驾车离开了大隆镇回到茂名市的家中,并通过电话告知陈炳东将小祥放在了岑溪市大隆镇的事情。

当天早上6时,大隆镇早起的居民发现了被遗弃在街道的小祥,并报了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小祥的生命体征微弱后,当即和当地群众一起将小祥送往镇卫生院进行救治。但因为小祥的身体状况实在是太差,在被送往医院一个多小时后,小祥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听说了吗?今天早上在街道上发现的那名男婴因抢救无效死亡了。”

“哪有这样做父母的?那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

小祥因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大隆镇群众的热议,大家纷纷对小祥的遭遇表示同情,岑溪市公安局更是对此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予以侦查。

或许是母子连心,小祥被遗弃后,何朝娇总是噩梦连连。在梦里,小祥总是对着她哇哇大哭,当她想上前抱起小祥进行安慰的时候,却又始终无法接近小祥。

在连续经历了几天的身心煎熬后,何朝娇说服了陈炳东和她一起去大隆镇打探小祥的消息。为了方便打探消息,何朝娇还叫上了自己的朋友何某。

三人驾车来到当初何贵兴等人一起丢弃小祥的大隆镇,何某下车前往该镇政府了解小祥的情况,发觉有异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并对何某进行问话。看到何某久久未从镇政府出来,感觉事情不对头的陈炳东、何朝娇赶紧开车逃离大隆镇。

根据对何某的询问而了解的情况,公安民警于4月21日前往茂名市,并找到了柯伟梅了解情况。面对公安民警,柯伟梅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遗弃小祥的事实。第二天,陈炳东、何朝娇、何贵兴在接到公安民警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陈炳东、何贵兴如实供述了一起商议并遗弃小祥的事实。6月12日,陈炳坤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遗弃小祥的事实。

庭审现场 众亲属后悔不迭

2017年12月14日上午,岑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社会关注度高的遗弃案。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及社会群众坐满了旁听席。

“何朝娇,你们为什么要将孩子送出去?”

“送孩子出去的初衷是我们没有能力救治,就希望福利院能收留,这样国家就可以拯救他,没想到最终却害死了他。”在庭审现场,何朝娇面对审判长的发问,一个劲儿地抹眼泪。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发问,陈炳东、何朝娇、陈炳坤、柯伟梅、何贵兴等五名被告人都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罪行表示了忏悔。

“因为自己的一时心软,未能及时对将小祥送走的提议表示反对,结果酿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何朝娇泣不成声。

岑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炳东、何朝娇对年幼、患病的儿子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被告人陈炳坤、何贵兴、柯伟梅帮助陈炳东、何朝娇将小祥遗弃,情节恶劣,五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构成遗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炳东、何朝娇、陈炳坤、何贵兴、柯伟梅犯遗弃罪罪名成立,应依法分别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惩处。

五名被告人均有共同遗弃婴儿的主观故意,又实施了遗弃婴儿的客观行为,是共同犯罪。被告人陈炳东、何朝娇是婴儿的父母,对遗弃婴儿起决定性作用,陈炳坤、何贵兴直接实施丢弃婴儿的行为,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柯伟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陈炳坤、何贵兴是罪责相对较小的主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因被告人陈炳东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被告人陈炳坤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陈炳东、何贵兴经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遗弃小祥的罪行,均构成自首,依法分别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柯伟梅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时主动交代其参与遗弃小祥的罪行,依法认定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朝娇虽然经电话通知后能主动到案,但是没有如实供述其决定遗弃小祥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鉴于被告人陈炳坤、何贵兴犯罪情节较轻,并有自首情节,法院具体结合该案的情况,认为对陈炳坤、何贵兴可适用管制刑种予以处罚。被告人柯伟梅犯罪情节轻微,并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岑溪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炳东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何朝娇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陈炳坤犯遗弃罪,判处管制一年;被告人何贵兴犯遗弃罪,判处管制一年;被告人柯伟梅犯遗弃罪,免予刑事处罚。

普法讲堂

遗弃:是违法,更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纵观当下社会,父母拒绝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等一系列遗弃行为时有发生。将弱者“托付给社会、寄望于国家”似乎已成为一个“合理”借口。

遗弃孩子的行为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陈炳东、何朝娇等五人的初衷是希望将小祥送出去后能借他人之手得以送进福利院,进而获得国家的救治,不料却导致了小祥的夭折。在五名被告人看来,他们当初的遗弃行为是迫于无奈之下的“最好选择”,这也让他们最终实施了遗弃行为。

通过对该案被告人行为动机的分析,可以看出遗弃现象的恶性滋长,不仅体现着伦理缺失,更意味着法律缺位。管中窥豹,可见一斑,通过该案,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改善当前社会上发生的遗弃问题:

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社会公众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对遗弃行为违法性的清晰认识,于内心中自觉承担起应负的扶养义务。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在完善法律法规,为惩处遗弃行为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对遗弃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提升违法成本来让公众对该类违法行为心存畏惧。

本案也告诫我们,父母将孩子带到人世,就应承担起扶养责任,不能自以为聪明地将责任推卸给社会。遗弃弱者,不仅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挑战,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原题为《夭亡的弃儿》)

    责任编辑:王乐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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