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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14岁女孩旷课去酒馆聚会,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

微信号“南天一剑”
2022-11-07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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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岁能申领机动车驾照?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能开车吗?酒后能开车吗?……

这还用问?答案当然是:不能!不能!不能!

近日,广西公安交警部门查获了三起未成年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以期对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有警示教育作用。

14岁女孩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9月15日晚,百色市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油城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民警对一辆白色轻便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散发一股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竟是名14岁的未成年女孩,根本没有申领驾照的资格!

当事人吴某某陈述,她系某中学学生,当晚从学校旷课出来,向朋友借来“电动车”到处闲逛,后面和几个朋友到酒馆聚会,期间喝了几杯鸡尾酒。

喝酒散席后,自己便驾驶车辆回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吴某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借来的“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需要驾驶证。

10月26日,民警对吴某某和其监护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讲解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特别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叮嘱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最终,民警依法对吴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无证驾驶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300元罚款,对其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的罚款。

16岁男孩驾驶网购摩托车被查 

10月28日21时许,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在田阳区开展整治行动,一辆无号牌电动车驰速驶入检查区域,驾驶人脸蛋稚嫩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无号牌电动车属电动摩托车,应悬挂大蓝牌并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

驾驶人蒙某杨年仅16周岁,表示该电动摩托车系其在网上购买,发票齐全,但还未到车管所注册登记,此次驾车出门是为了领取快递包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警部门对蒙某杨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790元的处罚。

16岁男孩偷开父亲摩托车酿事故

10月28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兰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三石镇纳合村弄友屯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事故,现场有2人受伤。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二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躺”在路上,摩托车油箱漏出一大滩汽油,车头严重损坏。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黄某和摩托车乘客蓝某已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据了解,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罗某今年16岁,巴马县东山乡人。当天下午,罗某呆在家里烦闷,便偷拿父亲的摩托车钥匙,驾驶摩托车搭载朋友蓝某到凤凰乡游玩。行至事发路段时,前方有辆正在实施左转弯的电动三轮车,罗某车速较快,避让不及导致碰撞事故。

监控视频显示:碰撞发生时,二轮摩托车上两人腾空翻转后甩落地面,两车纷纷倒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查,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违规操作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罗某属于未成年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罗某父亲买单。

目前,2名伤者已无大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

家长应知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驾驶车辆时经常出现一些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家长应该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为孩子做出榜样,同时,管好孩子管好自家车辆,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建议校方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交通安全出行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提示

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未考取驾驶证不得骑摩托车!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应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

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车,发生事故该由谁担责?

发生事故时未成年人也需担责,并由监护人赔偿事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文章的最后,小编还要强调两点:

1不管是不是未成年

只要无证,就不能驾驶车辆

2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都是铁律!

(原标题:《旷课去酒馆聚会?14岁女孩酒后驾车被处罚!还有16岁的他们……值得警醒!》)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金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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