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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让女职工敢休“痛经假”

2022-11-14 17: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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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官宣可休“痛经假”。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在答复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时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从答复看,这个规定本身并不新。答复援引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于1993年公布,2011年修订,从时间上看就是个“老规定”了。只不过这一次深圳表示将会着重推行这个政策,答复中是这么说的:“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对“痛经假”,相关部门有监督、推动的意愿和行动,值得肯定。痛经对女性的身体影响很大,很多时候不是“忍一忍”就能过去的。在这种状况下给女职工一些休假,自然会受到她们欢迎。

虽然是“老规定”,但“痛经假”的社会知晓度并不高,还需要相关部门一再推动。据不完全统计,除了深圳外,目前至少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等10余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可以说,每当有地方宣布类似政策,都能上一次热搜,引发一次讨论。

但我们也注意到,评论区并不是清一色的叫好和支持,有很多网友表示,类似规定很多时候是“看上去很美”,落实起来难,甚至会加剧女性的职场歧视,让企业更加不敢雇佣女性职工。这些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公布得很早,但至今还在强调,这本身就能说明一些问题。

之所以落实难,关键在于任何假期都不是免费的。今年8月,中国人口学会2022年年会社会性别专委会分论坛就曾公布育儿假的成本:从全国平均来看,符合休育儿假条件的每对夫妻所在企业,需要为每个孩子承担1.72万元的育儿假直接成本。“痛经假”当然也是一样的,背后就是实打实的人力成本。

所以,“痛经假”的规定虽然出台了,但还需要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去推进落实。至于用人单位是否乐意、主动,这就很难说了,这和企业理念、经营效益、行业特殊性都大有关系。

“痛经假”要真正落地,避免一项好政策异化成为女性求职难、晋升难的成因,关键还得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计算清楚成本,划清社会和用人单位各自承担的比例。比如在监督检查之外,还可以对积极落实的企业出台税收减免,对用人单位进行物质或荣誉上的奖励,通过各种办法来提高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福利的积极性。

当然最主要的是,用人单位对于保障女职工权利要有足够的重视,积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其实,善待女性的用人单位自然也会获得更高的社会美誉度,这同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市场竞争的“软实力”之一。从这个层面说,用人单位应该算清楚这个账,努力营造关爱女性的职场氛围。

    责任编辑:甘琼芳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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